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便于局领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提升工作效能。经局领导研究决定,自2012年11月起,实行《工作动态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
二、报送时间: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三、内容要求:报送工作总结与计划格式要求采用条目式,文字表述要客观准确、重点突出、文字简练。
四、各处室应选择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负责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报送,报送前须经本处室负责人审核。
五、报送方式:各处室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整理汇总并报送至局领导。
联系人:慕丽云 E-MAIL:mly@hnsl.gov.cn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