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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工作信息
第8期
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2005年4月12日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加快
对《河南省水文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日前,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加快对水文立法进行调研。这是《河南省水文条例(草案)》在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一审后,针对委员们的意见,并结合二审工作安排,进行的又一次深入的调研活动。
本次调研活动由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王延明带领,在省水利厅助理巡视员邵新民、省水文水资源局局长杨大勇的陪同下,先后前往我省南阳、信阳和江西、福建进行考察调研。在南阳、信阳的基层水文测站,调研组成员认真进行实地调查,仔细查看水文设施设备,同测站职工亲切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在江西、福建的调研过程中,兄弟省市就水文管理体制、水文资料的使用管理、水文监测及设施的保护以及保护范围的划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介绍,从侧面反映了加强水文法规建设的共同呼声。通过考察调研,省人大法制委领导对水文工作不仅从感性上有所了解,而且对依法管理我省水文工作形成共识,调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慕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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