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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与监察

 


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文件

豫水文〔2002〕86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省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主题词审计 制度 通知


抄送: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厅人事处、厅监察、厅财务处
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办公室                  2002年12月18日印发

 

附件:


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河南省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办发〔2001〕21号)的规定,为做好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正式建立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局纪委书记赵凤霞担任;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是召集和主持联席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和督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朱荣华 省局人事科
         王晓东 省局监察室
         杨 沛 省局财务科
         马荣华 省局监察室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五部委、省委、省政府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方针、政策;
  (二)检查、指导全省水文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商定水文系统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四)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研究、审议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和规范;
  (六)听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审计结果利用情况的汇报;
  (七)需要商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局监察室,马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成员单位各指派1人负责协调联络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研究、协调水文系统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和掌握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收集、了解、掌握全省水文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研究和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规范运作的办法和制度;
  (四)负责联席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
  (五)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一)人事科职责:
  1、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建议计划及审计委托建议;
  2、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各单位主管干部任期、离任、任中审计委托建议,并出具委托书;
  3、向审计组提供被审计者有关问题及线索;
  4、协调处理有关方面的关系;
  5、向联席会议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6、检查指导本系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7、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二)监察室职责:
  1、根据监督工作需要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及被审计者名单。与人事科协商,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有关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议计划及审计委托建议。
  2、向审计组提供被审计者有关问题及线索;
  3、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有关部门的关系;
  4、协助解决审计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
  5、对审计查出被审计者的有关问题做出相应处理或组织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6、向联席会议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7、检查指导本系统及有关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8、承担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9、按照计划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10、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审计查出的重要情况;
  11、向联席会议通报经济责任审计进展情况;
  12、提出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13、检查指导本系统及有关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4、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三)财务科职责:
  1、协商解决审计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
  2、向审计组提供被审计者的有关问题及线索;
  3、向审计组提供具有审计经验的财会人员的支持;
  4、保障经济责任审计所需的经费;
  5、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五、联席会议的议事规程
  (一)联席会议在每年五月和十一月份召开。必要时,联席会议的成员可提议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办理。
  (二)联席会议的会议议程方案及通知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综合拟制,报会议召集人批准后,通知联席会议成员参加。
  (三)经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的会议议程方案涉及的有关材料准备工作,由各成员单位分别按会议方案要求办理。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以在联席会议召开一周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议题,并附相关材料,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集中报会议召集人商定后,纳入当次会议议题。
  (五)联席会议组成单位的组成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出席联席会议,应相对固定派出一名科级干部参加,以保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六)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整理,报当次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后印发各成员单位,由各成员单位负责贯彻执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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