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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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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机关文件、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 1、机密文件和重要档案、资料的管理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定和档案资料安全管理制度,严防丢失和泄密。 2、凡属机密文件,重要档案图纸资料,人事、财务档案资料等,没有单位证明和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借阅、传递、复印、拍照。 3、机要、档案资料室内严禁会客和无关人员进入,资料查阅完毕要及时前门落锁。 4、库房内要保持整齐、清洁、通风、透光,要有防蚀,防鼠设备。 5、严禁在机要、档案资料室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安全用电,禁止使用电炉,室内严禁烟火,室内要备好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 6、机要室、档案室要安装技术防范设备、重大节日要贴封条,启封时要有两人在场。 7、各科(室)处理文件要经过严格审查,报送指定地点销毁,要有专人看管,直到彻底销毁。 第二条 重点要害部门、贵重物品、现金及有价证券的管理。 1、机房、化验室等重点部门,要明确责任,指定专人值守,严禁在其间会客、闲聊或无关人员进出。化验室药品要严格按规定存放领取。 2、财务室等有关重要部门要安装防盗报警器。 3、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好帐表,凭证、印章。 4、财务室须配备密码保险柜。现金、支票和有价证券下班后一律存入保险柜,并拨乱号码;支票、印章必须分开保管。 5、库存现金要遵守限额规定,到银行提取、存入万元以上现金须两人以上,并可派车接送。 6、各部门要对现有贵重仪器设备等指定专人负责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条 办公室、仓库等部门安全管理 1、办公室应安装保险锁、底楼窗户必须安装防护网或采取其它防盗加固措施。 2、下班时或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关窗、锁门,并按规定关闭电源、水源等。 3、办公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违禁物品;不可存放私款和贵重物品。 4、办公室钥匙不准交家属或子女使用,不准在办公室内留客住宿。 5、库房内严禁烟火,不准闲杂人员和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仓库。 6、仓库、机房、办公楼内配备灭火器并保持完好,除火警外不准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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