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收发工作规则

第一条  负责局机关文件、信函的交换传递和报刊杂志的组织征订及分发,为机关工作正常发行搞好服务。

第二条  每天按时分发报刊杂志及来信,做到不压误,不丢失,运转及时,急件做到随到随发。

第三条  接收的公文由办公室及时拆封、登记、加笺运转,急件随时呈送主管领导批示办理。

第四条  机要件、汇款单、包裹单、挂号信等,要严格领发手续,严防丢失。

第五条  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热情服务,树立窗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