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党支部、省局机关各支部:
    现将修订完善的《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
    2014年8月12日
    附件
    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党委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全省水文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豫办〔2013〕15号)和省委省直工委关于修订印发《省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的通知(豫直发〔2014〕16号)精神,结合全系统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以下简称&ldquo中心组&rdquo)学习,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第一条
    中心组学习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途径。在河南水文事业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推动党的理论武装,促进领导班子的思想理论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是实现水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第二条
    中心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坚持把学习理论同全面建设水文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紧密联系起来,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使科学理论真正成为武装思想、推动水文科学发展的强大武器。
    第三条
    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法,加强督促检查,对各水文分局中心组的学习做好分类指导。党委书记作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中心组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加强学习、调查研究、撰写体会、执行学习制度,切实成为全系统理论学习的表率和典范。
    二、学习主要内容
    第四条
    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理论来源、实践历程、基本构成、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届全会精神,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第五条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并贯彻落实到各项水文工作中去。
    第六条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厅党组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准确把握中央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及时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经常学习《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打造&ldquo四个河南&rdquo、推进&ldquo两项建设&rdquo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措施途径,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
    第七条
    学习掌握水文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认真学习水文专业知识,广泛学习水文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科技、法律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并结合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做好领导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努力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领导艺术水平。
    第八条
    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ldquo24字&rdquo学习教育,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水文行业思想的有效途径,使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
    第九条
    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加强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请教,不断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地区部门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紧密联系自身实际,有机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丰富和拓展水文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办法。
    三、学习制度及管理
    第十条
    学习计划制度。党委中心组应根据中央、省委、厅党组以及省局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并在每年1月底前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上一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总结、学习成果和本年度学习计划。
    第十一条
    集体学习研讨制度。集体学习研讨是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研讨的次数不少于6次。为保证集体学习研讨质量,集体学习可采取读(原著、文件、资料)、听(报告、讲座)、看(电视片、录像片)、讲(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体研讨时,要围绕关系水文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提前准备发言材料,深入研讨和交流,力求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言、学有所用。
    第十二条
    个人自学制度。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觉主动学习,积极思考问题。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和相关理论知识、专业知识,每年系统学习2到3本理论书籍,并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做好自学笔记和学习体会文章。中心组组长要掌握成员的学习情况并督促检查。
    第十三条
    专题调研制度。中心组要根据学习专题和重点工作,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省局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60天。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并组织学习交流,年底统一报送省局机关党委。
    第十四条
    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制度,每次学习中心组成员要个人签到,不能到会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补课或提交学习心得。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学率不得少于90%。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要提前通知中心组成员,建立中心组学习专用记录本,详细记录每次学习的情况。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制度。中心组要按年度建立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组织、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成果、学习考勤、学习考核、学习情况总结等。
    第十六条
    学习通报制度。中心组每次集体学习之后,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中心组集体学习情况。同时运用简报、内部文件和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通报学习情况和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学习。适时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交流会,推动学习成果广泛运用。
    第十七条
    学习考核和述学制度。实行中心组学习考核制度,重点考核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考核领导班子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完善决策、推进工作的情况等。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学制度,要把述学与述职、述廉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中心组成员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要述学,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述学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学习组织领导
    第十八条
    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情况可适当吸收机关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第十九条
    党委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副书记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条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秘书,由省局机关党委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协助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具体落实组织集体学习研讨,落实学习制度,总结学习情况,并协助党委对下属单位中心组学习进行指导。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印发《中共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豫水文党〔2012〕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