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树立良好的水文公众形象,对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做如下规定: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注意自身形象,做到精神饱满、着装规范、仪表整洁、举止端庄。
第三条
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做好部门考勤签到记录;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事到其他办公室串岗,不得利用办公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
第四条
保持办公环境的安静,不得在办公室及楼道内大声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第五条
在接待来访人员及公务活动中,要注意礼仪礼节,做到态度热情,言行举止文明得当。
第六条
办公设施、设备、物品、用品等要摆放整齐统一,办公桌面不准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文件资料要及时清理,禁止在办公室内堆放个人物品、废旧物品和危险品。
第七条
自觉维护办公楼内卫生,坚持每日卫生整理,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第八条
参加集体活动、会议必须听从统一指挥,遵守纪律,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并对通讯工具有限制要求的要关闭手机或设置为振动。
第九条
爱护办公楼内的各种公用设施、设备,严禁损坏、私拆、挪用。
第十条
下班后,各办公室最后离开人员要关闭电源、电脑等设备,关好锁好门窗,不准长明灯。
第十一条
严格请示报告和逐级汇报制度,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要有始有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凡事不越权、不越位,严格工作程序,遇重大事情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第十二条
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时刻以大局为重,要克服自由主义思想,同志之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
第十三条
汛期、节假日、上级要求的特殊时期要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值班人员要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准出现脱岗、空岗现象,政令及时上传下达,要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四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要时刻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