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的通知
豫水财〔2012〕32号
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通用办公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行为,增强资产配置的合规性、科学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开展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用办公资产核实的范围与内容
本次通用办公资产核实的范围:水利厅机关和厅属有关事业单位;核实内容为各单位的通用办公资产,具体包括:公务用车、办公家具、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音响及多媒体系统、照相机、摄像机、投影机、电话机、扫描仪、传真机、碎纸机、饮水机、空调设备等。
二、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基准日
本次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三、通用办公资产核实方法步骤
本次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自8月15日开始,11月15日结束。分为“自行核实、检查复核、结果核批、账目调整”四个阶段。
(一)自行核实阶段(2012年8月15日-9月15日)
1、8月15日至9月5日,各单位按照本次通用办公资产核实的要求,核对账目及实物资产,认真填报各种通用办公资产核实情况表。(详见附件1-5)
2、各单位将填报的通用办公资产核实情况表于2012年9月15日前报厅财务处。
(二)检查复核阶段(2012年9月16日-10月15日)
自行核实结果上报省厅后,厅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核实情况,对有关单位的核实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各单位的清查核实结果进行确认。
(三)结果核批阶段(2012年10月16日-11月15日)
省厅根据检查复核结果,整理有关资料,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分别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四)账目调整阶段
各单位按照省厅处理意见,依据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账目调整。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的重要性。
对通用办公资产进行核实,是加强水利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办公资产配置的基础,也是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的客观要求和实际需要。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搞好这次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
(二)加强领导,确保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顺利完成。
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有专门机构负责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分清责任,做到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把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准确全面,确保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完全彻底。
各单位要注重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采取“以账对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见账就清”的方法,对账内外的通用办公资产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查,确保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全面彻底,做到“不留死角”。
(四)严格纪律,确保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质量。
各单位要如实反映通用办公资产核实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准确填报各项数据资料。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要责令其重新返工并限期更正,情节严重的,厅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注重整改,全面强化通用办公资产资产管理工作。
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批复,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同时,要针对通用办公资产核实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依据省财政厅通用办公资产配置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通用办公资产配置管理制度,确保水利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附件:1、河南省水利厅通用办公资产盘点整体情况登记表
2、河南省水利厅通用办公资产盘点盘盈情况登记表
3、河南省水利厅通用办公资产盘点盘亏情况登记表
4、河南省水利厅通用办公资产盘亏损失情况说明表
5、河南省水利厅通用办公资产处置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