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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水文系统组织开展庆“七一”摄影展、诗歌散文征文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8 10:54:57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77

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爱党爱国、爱岗敬业的热情,更好地弘扬“求实、团结、奉献、进取”的水文行业精神,充分展现近年来水文职工在摄影、诗歌、散文等方面的优秀创作成果,根据省局党委要求,在全省水文系统组织开展庆“七一”摄影展、诗歌散文比赛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摄影展

    1、投稿作品分为单幅和组照,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创作时间不限;投稿数量不限。

    2、所有投稿作品,文件类型应为JPEG,每幅作品尺寸短边不低于2000像素(照片不低于400万像素)。文件命名为“作品名称+空格+作者姓名”,如“我的老站长张三”。

    3、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摄影作品要围绕庆“七一”、喜迎“十九大”主题,展现我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水文发展成就、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先进典型人物、重大事件、祖国美好河山等主题内容。

    (二)诗歌、散文征文比赛

    1、诗歌、散文要求必须是原创作品,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水文事业发展成就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语言精炼,具有规范的格式,和谐的韵味,富于美感。

    2、散文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内。

    3、所有参赛的诗歌、散文均报电子版。

    二、征稿范围及要求

    1、全省水文系统在职和离退休职工。

    2、各勘测局和省局各处室至少选送3—5幅摄影作品,多者不限。

    3、各勘测局和省局各处室至少选送1—2篇诗歌或散文,多者不限。

    4、所有参评作品均由参赛单位统一报送。

    5、省局有权将所有投稿作品使用于相关的公开展示、制作、宣传及刊印等,并不向作者支付稿酬。

    6、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通知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

    三、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6月上旬,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2、作品征集。摄影6月15日前,诗歌、散文6月20日前,各单位将参评作品报省局机关党委。

    3、评选作品。6月下旬省局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各类奖项。

    4、作品展出。选取部分获奖作品进行展出(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是纪念建党96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的重要部署,也是丰富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征集出能真正反映活动主题的精品佳作。

    2、各单位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和作品同时报送,作为组织奖的重要评定条件。其他未尽事项请与省局机关党委联系。

    联系人:段华伟 电话:0371--65571715。

    省局机关党委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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