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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委员会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6-29 17:36:25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519

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党总支、支部,省局机关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全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在全省水文系统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建强班子队伍,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思想建党、注重制度治党,着力强基固本、强化作风建设,实践四种形态、坚决反对腐败,抓好党建这个最大政绩,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加快水文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参加范围

    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党总支、支部,省局机关各党支部。

    三、目标任务

    按照“统筹分类指导、定量定性结合,强化制度规范、推进常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突出示范引领,注重上下联动、着力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使全省水文系统基层党组织达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重点明确以下目标任务:

    (一)推进组织体系设置规范化。以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确保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二)推进班子队伍建设规范化。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

    (三)推进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严格发展党员,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到党员队伍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纪律严明、作用突出。

    (四)推进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五)推进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化。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场所规范建设,丰富场所服务功能,做到场所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硬件配置齐全,场所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较好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六)推进工作载体建设规范化。以党员群众满意为着力点,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本领,各项载体抓手务实管用,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七)推进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化。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机制运行,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

    (八)推进基本工作保障规范化。以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着力点,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建立多元化投入、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做到基层党组织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担当主体责任,加强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发动,对照《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党总支(支部)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试行)》(见附件),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责任,把考评指标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帐。

    (二)坚持督查指导。省局机关党委对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深入调研,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汇报,联系点领导要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并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基层党组织每季度自我检查一次。省局机关党委每年开展1到2次抽查,对开展此项工作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党组织,要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三)突出示范带动。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注重宣传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为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四)确保工作实效。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结合起来,与水文改革发展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合理安排、统筹推进,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五)注重结果运用。省局党委将把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纳入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抽查考评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并作为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评先表优的基础条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要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并限期整改。对规范化建设推进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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