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测局党支部、总支,省局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厅《关于在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特困党员救助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水文系统特困党员关怀、帮扶工作,现将2019年春节期间特困党员救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单位慰问救助活动于2019年1月28日前结束。
二、活动内容
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全面调查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的办法,对本单位特困党员进行调查摸底,在元旦春节期间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并及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请特困党员救助,于春节前发放到位。
(一)走访慰问对象。慰问对象主要包括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因老、残、病、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慰问的党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可适当扩大走访慰问范围。
(二)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党员可申请救助:
1.下岗失业尚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党员;
2.所在企事业单位经营困难,连续半年以上没有领取工资的党员;
3.家庭人口多且多数成员无固定收入或未享受低保待遇的离退休党员;
4.因重病、自然灾害、子女上学、突发变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负担过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三、具体要求
1、严格把关。为增强救济补助的针对性,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救助条件,确定上报对象。逐人填写《省直机关特困党员救助申报表》,于2018年12月28日前报省局机关党委。联系人:关迪,电话:0371-65571715。
2、认真落实。要以对党组织、对特困党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特困党员的救济补助工作。各党组织要在省局机关党委救济补助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困难党员的救济补助工作。
3、健全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救助特困党员工作机制,做到有人抓、有计划、有方案、有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特困党员管理台帐,对特困党员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广泛参与,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三是长期救助和临时救助相结合,帮助特困党员尽早解困、脱困。
附件:省直机关特困党员救助申报表.doc
省局机关党委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