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党总支、支部,省局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关于“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党支部每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等规定,现就严格做好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标准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格次与内容
优秀: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性强,作风正;政治坚定,密切联系群众;精通业务,敬业勤奋,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群众威信高。
合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比较自觉,能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党性比较强,作风比较正;政治坚定,能够联系群众;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工作能力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作风比较扎实,廉洁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比较好,群众威信比较高。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学习意识;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一般;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一般;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能基本发挥党员的作用。
不合格: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民主测评时不合格票超过半数。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的档次与内容
先进: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有效,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没有不合格党员;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到位;党内监督机制完善,组织生活质量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违纪行为;单位(处、室)风清气正,求真务实,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强,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达标:组织健全,班子比较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比较强、作风比较正、威信比较高;比较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比较扎实有效,较好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比较明显,没有不合格党员;党建工作制度比较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比较到位;党内监督机制比较完善,组织生活质量比较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基本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违纪行为;单位(处、室)风气比较正、同志间比较团结,能够求真务实,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比较强,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不达标:组织不健全,班子不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弱、作风软、威信不高;不重视学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有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有效;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或发挥作用一般,有不合格党员;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不能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松懈;党内监督机制不完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有违纪行为;单位(处、室)风气不正、同志间不团结,作风浮漂,党支部没有凝聚力、战斗力,各项工作一般或很差。民主测评时不达标票超过三分之一。
二、评议方法
评议活动由各单位党总支、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一)民主评议党员
1、自我评价。党员按照评议内容,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一年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自我认定格次。
2、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的自我评议和实际表现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3、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党员的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5%。
4、组织确定。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党员自我评议、党内外评议意见和党员的实际表现,确定对党员民主评议的格次,报省局党委审核确定。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
1、支部自评。各党支部按照评议内容对一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参照评议内容确定自我认定档次。
2、民主测评。各单位根据评议内容组织各党支部负责人按照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对党支部进行民主测评。先进党支部的比例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20%。
3、组织确定。省局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各党支部的自我总结、自我认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各党支部的档次。
三、有关要求
(一)评议工作要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组织落实情况、学习教育完成情况作为评议的主要内容,在评议中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二)评议工作要与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和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相结合。
要结合实际,科学安排,统筹进行。评出的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可由本部门机关党委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表彰。同时,也可在年度考核中向本单位干部人事部门推荐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人选。
(三)评议工作要与党支部星级评定相结合。
要结合本单位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对照《河南省直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暂行办法》开展评议工作,厅直属机关党委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支部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评议工作要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相结合。
把评议工作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以及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平台,实事求是地开展评议,严肃认真地抓好奖惩,真正起到教育党员、管理干部的作用。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要表彰激励,发挥引领作用。对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在45%以上或不合格票在30%以上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告诫谈话。对后进基层党组织,要“亮黄牌”、提要求、定目标,集中整顿,限期改进;对不达标票得票率在20%以上的党支部,由机关党委书记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告诫谈话。
各单位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于2月21日前完成。评议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先进党支部填写《先进党组织审批表》(A4纸各一份)报省局党办。各总支、支部要形成《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情况报告》,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省局党办402房间,联系电话:0371-65571711。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民主评议党支部测评表
3、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报告(样稿)
4、民主评议先进党支部审批表、民主评议优秀党员审批表
中共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