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党总支、支部,省局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省局党委年度工作安排,拟于“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2018年度涌现出来的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突出工作业绩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各级党组织的正式党员,且党龄在2年以上(2016年12月31日前转为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连续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且党龄在2年以上的党务工作者。
3.先进党组织:水文系统各基层党组织。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原则:
(1)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3)公开、公平、公正;
(4)依法依规、坚持标准、从严掌握;
(5)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6)党员能够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能够按期换届。
(7)党组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水利厅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办法(试行)》,明确职责任务,落实相关责任,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二)具体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对象应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同类型的表彰对象,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对象应当是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是本单位中的典型代表,党性强,作风好,品德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或在其他方面有较大贡献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对象除应具备优秀党员条件外,还应当是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抓党建能力突出、成效显著、党员认可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3. 先进党组织表彰对象应当是组织机构健全,能够按期换届,队伍团结和谐,整体功能发挥好,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强,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的党组织。重点工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上荣誉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评选推荐名额和方法
(一)名额
省局党委拟定表彰优秀共产党员46名(见名额分配表)、优秀党务工作者7名、先进党组织7个。
(二)方法
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从本单位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获得“优秀”格次的先进典型中推荐,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经总支(支部)会研究确定,公示后上报省局党委。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由省局党委根据2018年民主评议党支部和党建述职评议的结果统一研究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此次评选表彰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建述职和“五比一争”创先争优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经得住实践检验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使评选过程成为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典型的过程。
(二)坚持推荐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把握先进个人的推荐范围和推荐标准,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作为评选推荐对象;要严格把握推荐程序,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通过集体研究、会议决定、单位公示的方式确定推荐对象。
(三)及时报送材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确定后,要填写附表2,并于2019年6月15日前报省局党办402室(一式两份,含电子稿)。省局党委确定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人员、单位及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分别填写附表3、附表4。以上材料,逾期未报的,视作放弃。
联系人:宋金喜;联系电话:0371-65571711。
邮箱:swdb@hnsl.gov.cn
附表1: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表2: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2018年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附表3: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2018年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附表4: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2018年先进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