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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19 09:01:35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649

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党总支、支部,省局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党员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议格次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格次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的档次与内容

    先进、达标、不达标。

    二、评议方法

    评议活动由各单位党总支、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一)民主评议党员

    1、自我评价。党员按照评议内容,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一年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自我认定格次。

    2、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的自我评议和实际表现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3、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党员的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5%。

    4、组织确定。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党员自我评议、党内外评议意见和党员的实际表现,确定对党员民主评议的格次,报省局党委审核确定。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

    1、支部自评。各党支部按照评议内容对一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参照评议内容确定自我认定档次。

    2、民主测评。各单位根据评议内容组织各党支部负责人按照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对党支部进行民主测评。先进党支部的比例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20%。

    3、组织确定。省局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各党支部的自我总结、自我认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各党支部的档次。

    三、有关要求

    要把评议工作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以及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平台,实事求是地开展评议,严肃认真地抓好奖惩,真正起到教育党员、管理干部的作用。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要表彰激励,发挥引领作用。对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在45%以上或不合格票在30%以上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告诫谈话。对后进基层党组织,要“亮黄牌”、提要求、定目标,集中整顿,限期改进;对不达标票得票率在20%以上的党支部,局党委要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告诫谈话。

    各单位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于2月20日前完成。评议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先进党支部填写《先进党组织审批表》(A4纸各一份),报省局党办。各总支、支部要形成《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情况报告》,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省局党办402房间,联系电话:0371-65571711。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民主评议党支部测评表

          3、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报告(样稿)

          4、民主评议先进党支部审批表、民主评议优秀党员审批表

                                           中共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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