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党总支、支部,省局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深入推进水文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省局党委研究,决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王鸿杰(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杨传彬(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 :
江海涛(党委委员、副局长)
岳利军(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彦增(党委委员、副局长)
沈兴厚(省水资源监测中心主任)
李中原(组织人事处处长)
禹万清(信息管理处处长)
于吉红(监察室主任)
苏顺奇(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宋金喜(党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局办公室。承担省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日常工作,负责各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沈兴厚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
省局党委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及时做出相应工作安排。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
(五)切实维护河南水文信息网站及“两微一端”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六)加强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干部队伍建设格局,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素质过硬、专兼结合的宣传文化干部队伍。
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责任落实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局党委领导班子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委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处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报告工作制度。省局党委每半年以正式文件向水利厅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省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每半年以正式文件向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单位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单位要随时向省局意识形态工作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分析研判制度。把落实中央、省委及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局党委会每年听取汇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分管领导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定期进行分析研判;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四)检查考核制度。省局党委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检查考核内容为厅党组下发的有关文件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省局党委报告。
(五)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培训。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