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省委省直工委通知精神,为做好特困党员关怀、帮扶工作,现将2016年春节期间特困党员救济补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1、应该享受低保待遇而未享受的党员;
2、遭遇突发性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负担过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二、救助原则
向弱势群体尤其是因各种原因长期生活困难的党员倾斜;向遭遇突发性事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倾斜。
三、具体要求
1、严格把关。
为增强救济补助的针对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救助条件,确定上报对象。逐人填写《厅直属机关特困党员救济补助申报表》,于2015年12月10日前报省局党办。
2、认真落实。
要以对党组织、对特困党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特困党员的救济补助工作。各支部要在机关党委救济补助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困难党员的救济补助工作。
3、健全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救助特困党员工作机制,做到有人抓、有计划、有方案、有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特困党员管理台帐,对特困党员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广泛参与,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三是长期救助和临时救助相结合,帮助特困党员尽早解困、脱困。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