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劳经经[2018)5号
各省辖市总工会,省直工会,黄河工会,郑州铁路局工会: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
司关于向全省五万名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捐赠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和人身意外伤害残疾保险的通知》精神,
为做好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与新华人寿保
险捐赠保单等对接相关工作,特明确如下要求。
1、各省辖市、县(区)工会要组织专人负责与本辖区内的
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进行联系,按照已核实
反馈的人员名单信息,对照表彰决定(已转换成文档发各劳模管
理单位邯箱)确定参保对象,补充登记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
者2017年个人总收入等信息。
2、及时与本地区新华保险分公司的专职工作人员对接,协
商确定签订保单时间,分批组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
章获得者到指定地点登记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签订人
身意外伤害身故和人身意外伤害残疾保单。保单合同必须由市级
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本人或由本人委托的直系
亲属代理人亲自签订。
3、保单内容严格按照“河南省关爱劳动模范公益行动”合作
协议书的规定范围,任何一方不得提出签订超越协议书内容的其
他条款,否则无效。
4、此次捐赠活动生效期从2018年5月1日到2019年4月
30日止(一年时间)。2018年5月月1日前签订的自2018年5月
1日起生效;之后签订的,则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保险截止时间
均为2019年4月30日24时。
5、此次没有登记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
者暂缓捐赠签单,待下一批一同进行。
希望各地市接到通知后,指定1-2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
作,力求2018年5月1日前签订完毕,确保所捐贈的保单及时
送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手中。
河南省总工会劳动与经济工作部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