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9日上午,潘涛书记召集争创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会议,对此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会上,潘涛书记重点强调了四点意见:第一,严格遵守工作秩序。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使争创活动融入日常工作。第二,认真搞好内务卫生。即日起,各科室开始整理内务,室内卫生要干净整洁,办公用具要摆放整齐,资料汇编要统一规范,花卉要更新美化,积极争创文明科室。第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要严格对照责任分解方案,切实负起责任,做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落实到位,经得起验收检查,确保争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第四,建立长效机制。把争创活动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争在平时,创在经常。并把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坚持下来,进一步强化争创意识,规范争创机制。
此外,争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袁建文同志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两个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和创建氛围考察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人员就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