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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最美水文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10 08:27:31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26

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党总支、党支部,省局机关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省十次党代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弘扬“求实、团结、奉献、进取”的水文行业精神,努力提升全系统水文职工文明素质和道德形象,统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在水文系统建设形成崇德向善、扶正祛邪、见贤思齐的良好道德风尚,凝聚起推进水文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精神动力,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为谱写中国梦河南水文篇章努力奋斗,省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最美水文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评选范围、推荐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类别

    “最美水文人”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

    (二)评选范围

    1.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的河南水文职工。

    2.近年来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3.已获得街道、区(县)、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评选。

    (三)推荐及表彰名额

    1.“最美水文人”道德模范候选人总数不少于50名。省局机关各处室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每类别推荐的候选人不少于1名;郑州局等5个党总支每类推荐的候选人不少于3名;其他党支部每类别推荐的候选人不少于2名。

    2. “最美水文人”道德模范共表彰15名,每类别各3名。已去世职工被评入选的,追授为道德模范。

    二、评选标准及条件

    道德模范评选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水文,积极参加水文文明建设;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要求;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注重礼仪、诚信、孝俭、友善、和睦、自强,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或水文好人。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评选的“五类”基本条件是:

    (一)助人为乐道德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较高赞誉。

    (二)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捍卫正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三)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水文日常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言必信,行必果,按时完成任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从事水文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水文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高度的信誉。

    (四)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五)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亲属,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立足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文明家风;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活动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省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联合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成立全系统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各总支、支部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活动科学、有序、公开、公正。各总支、支部要明确评选活动联系人,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于11月12日前报省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省局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5571712;联系人:史秀霞;电子邮箱:swdb@hnsl.gov.cn)。

    (二)发动群众推荐

    1、11月10号前,省局活动组委会在水文网发布《关于开展“最美水文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向全系统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推荐采取各总支、支部推荐与公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局活动组委会在河南水文网设立“最美水文人”道德模范推荐平台,接受公众推荐。

    2、广泛发动。各党总支、支部要广泛挖掘身边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积极推动活动走进基层、深入一线测站,形成多层次发现、宣传凡人善举的生动局面。

    (三)审核公示申报

    各总支、支部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征求候选人单位、部门或测站意见,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进行公示后,经总支、支部研究后上报。每个推荐人选需按类别分别填报推荐表(表样见附件),事迹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主题突出,文字简炼(1000字左右),附一寸免冠彩照3张。各总支、支部于2016年11月30日前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相片、汇总表(加盖公章)前报省局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到省局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四)表彰奖励

    12月中旬,省局活动组委会召开评审会,确定“最美水文人”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并在省局水文网公示一周,适时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总支、支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最美水文人”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突出实际业绩。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面向基层,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广泛发动群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典型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评选表彰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把好事迹关,认真挖掘和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把好条件关,严格甄别,突出典型,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实际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作用。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作为水文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抓手,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发挥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系统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4、完善激励机制,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各总支、支部要在推荐省局道德模范之前,评选表彰本单位、本部门的道德模范。要积极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慰问和帮扶工作,要结合实际提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帮扶办法和机制,充分体现党组织对道德模范的关爱。

    

                                            省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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