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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领导就《河南省水文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到洛阳市进行专题调研与视察
发布时间: 2008-07-02 00: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37

2008年6月30日上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杨春雨、副主任张同立、杨汝北在河南省水利厅助理巡视员邵新民、厅水政水资源处处长欧阳熙、省水文水资源局党委书记潘涛同志、总工程师岳利军等陪同下到洛阳市视察工作。在洛阳市人大杨春雨主任一行认真听取了高灵芝副市长代表洛阳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河南省水文条例》贯彻落实及新农村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并就此进行了专题座谈。会上杨春雨主任、张同立副主任对《河南省水文条例》在本市的贯彻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对水文工作是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的,宣传贯彻水文条例措施力度是基本到位的,保护水文测验设施、维护水文合法权益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并就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给予了督促,希望洛阳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厅就水文机构实行双重管理、挂牌等问题加以认真研究。高灵芝副市长对此问题给予了积极回应,并表示尽快和省水利厅就挂牌事宜进行具体协商,尽早落实解决。

参加座谈会议的还有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相关部门及驻洛省人大代表、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洛阳市人民政府领导及洛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有关领导以及新闻媒体等。

(洛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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