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河南省首部将保护水文设施写入条例的文明行为法规,为提高市民保护水文设施意识,2月28日,正值《条例》即将颁布实施5周年之际,漯河测报分中心组织志愿者深入万祥街社区开展“保护水文设施,争做文明市民”志愿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深入解读了《条例》中关于第十二条明确禁止损坏水文等公共设施设备。他们又结合《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向市民详细讲解了保护水文设施的重要性,倡导大家争做文明好市民,共同保护水文设施。
此次活动得到了市民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大家纷纷表示将自觉遵守《条例》,为保护水文设施,守护河湖安澜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