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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在全厅组织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15 15:17:10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49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及《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省直机关组织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厅党组决定,10月初至11月底在全厅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任务,是确保边整边改、边改边建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好专项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这项工作。要通过这次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增强全厅党员干部职工工作纪律观念、责任形象意识,切实维护全厅党员干部职工良好想象。

二、督查内容

上班迟到、早退,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串岗聊天,工作时间网聊、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到茶社、歌舞厅、足疗馆、洗浴中心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工作日午间饮酒等;行政服务大厅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申请需知等便民、利民措施完善情况以及规范化管理情况;其他违反工作纪律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为做好这次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厅党组决定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牵头,会同厅办公室、人事劳动处、机关党委组成联合督查组,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处室、各单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暗访、抽查,通报相关情况。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严肃纪律、规范秩序、力求实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诫勉谈话;屡教不改的,在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的同时,取消其当年各项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进行处理;工作纪律问题比较突出的处室和单位或被省检查组通报的单位,将视情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服务不到位,工作不负责或者出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被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除向服务对象作出书面检查外,将视情作出相应处理。

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组织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纪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并将本单位工作纪律情况分别于10月16日、11月16日报厅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靳峰

联系电话:0371-65958897

中共河南省水利厅党组

                                                                                                                                                            二О一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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