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让民法精神深入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为全面了解《民法总则》,进一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宣传《民法总则》,让民法精神深入人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漯河水文局结合实际,开展民法日宣传活动。
9月22日上午,漯河水文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法总则》专题学习活动,大家学习了《民法总则》十大亮点解读如:做好事受法律保护,胎儿也有继承权,虚拟财产受保护等新规定。通过学习,同事郭艳华表示《民法总则》的实施给志愿服务和做好事的人们一剂定心丸,对做好事的多个情况进行了明确。让更多的人们勇于见义勇为传播正能量。同事王恬表示,新法保护虚拟财产,老百姓们有了更大范围的财产保护法。其他职工也纷纷表示:《民法总则》的实施与我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水文工作者,要在深入学习领会整部法律精神,梳理《民法总则》中涉及工作和自身的条文规定,学以致用这些规定,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提升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漯河水文工作发展。
下午,漯河水文局的志愿者们悬挂起了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来到街头向市民们发放《民法总则》宣传彩页讲解《民法总则》给我们生活带来的一些新变化,志愿者徐松振向带着孩子的市民刘女士介绍《民法总则》的亮点:“8岁以上未成年人可以从事买作业本、交学费、借书等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志愿者们还向路边的老人们介绍了《民法总则》中再次强调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保护义务。市民们表示要熟记这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改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志愿者们还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传播《民法总则》的新亮点。让大家内心树立起对法律正义的敬畏与信心。
未来我局还将进一步宣传、学习好《民法总则》,帮助群众强化法治意识,掌握法律知识,切实学会运用法律维护好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