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商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水文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保护的通知》(商汛办[2017]14号),要求各县区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水文部门履行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对水文工作的支持,协调解决水文设施保护中出现的问题。要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水文设施保护。
商丘市的各种水文监测站点为全市防汛抗旱、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提供了大量的水文数据和研究成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是,目前存在的水文测验设施和监测环境屡遭损毁、破坏,严重影响了水文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保障水文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水文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灾减灾服务,商丘水文局通过多方协调、积极沟通,取得商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大力支持。同时,商丘局还为中小河流各巡测站、水位站制作了警示、联系牌。通过以上措施,能够更好的保护我市境内的水文测验设施和监测环境,对水文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商丘水文局 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