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水文系统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学习宣传活动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前期,全省水文系统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思想认识。省局统一印制了3000份《民法总则》学习宣传海报,分发给18个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和省局机关每一位职工。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根据自身实际,分别组织了形式多样的集中学习活动。周口局举办“大讲堂”活动,邀请知名律师对新亮点进行了逐条解读。济源局为每一位职工购买了《民法总则》书籍进一步加强自学。通过学习《民法总则》,特别是其中跟水文工作相关的条文规定,活学活用,以制度为依托,以法律为准绳,使法律在水文工作中更好的贯彻运用。二是集中力量,广泛开展各项宣传。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在9月份集中开展了《民法总则》宣传日活动,在局机关、县级水文站、测站单位门口摆放宣传展台和展板、悬挂条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彩页,同时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学校、超市、广场和交通路口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向群众宣讲《民法总则》对大家生活的密切影响,同时也向大家积极介绍水文和水文工作。安阳局以安阳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服务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活动;鹤壁局主动把宣传彩页送到与水文工作联系紧密的水利局、气象局、水库管理局等单位;济源局深入精准扶贫对象大岭村,向村民发放民法宣传材料,让村民了解民法知识,使《民法总则》成为助推精准扶贫的新保障。这些活动受到大家一致好评,纷纷表示要熟记这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改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同时大家也都向志愿者们进一步了解了水文和水文工作。三是创新载体,切实提高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及其他方式相结合,充分利用水文网站、水文微官网等载体,提高宣传力度。同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在水文网站和水文微官网,并积极向地方文明办等网站投稿,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不仅在水文系统形成了浓厚的学习和宣传氛围,提高了全省水文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而且提高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水文工作的认知和了解,为推进水文依法管理、开创水文改革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法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