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局下发了《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地下水自动监测设施保护的通知》(豫水办资[2019]30号)文件。文件从提高认识、强化法制意识、加大保护力度三个方面,进一步要求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支持配合水文部门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地下水自动监测保护中出现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地下水自动监测设施保护。
省水文局及各地市勘测局,也将利用这次文件发布的契机,通过多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全省地下水自动监测设施的保护,为正常开展水文监测工作、维护正常的水文工作秩序、不断开创水文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省局水资源处 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