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5日,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在南京召开了《河南省辖淮河流域重要河流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排总量控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成果评审验收会,淮委,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省水利厅和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南京大学、河海大学的专家和代表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我省《方案》的制定遵循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排总量控制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1】544号)要求和淮河流域工作大纲,目的是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在对我省淮河流域重要河流湖泊水功能区现状水质和入河排污量进行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方案》明确了我省淮河流域2015年、2020年、203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目标,对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进行了复核,并提出了分阶段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
验收组听取了我局关于《方案》制定成果的汇报,认真审阅验收了相关材料,经过审议和讨论,一致认为,我局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交的文档资料齐全,技术路线正确,成果可信,同意通过验收。(水质处 李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