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通报工作的通知》,启动超采区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工作,我省共选取288个监测站作为代表站,其中水利部分213个,自然资源部分75个。
2021年2月20日,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一行到我局就超采区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工作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研讨。会上双方分别就我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和自然资源部分的基本概况、运行维护、水质监测、资料整编、系统平台、成果应用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对工作开展中遇见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分享了各自的经验。
双方一致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取长补短,共同做好地下水监测工作。(水资源处 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