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利部水资源[2011]544号文《关于开展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排总量控制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水利厅工作安排,我局承担了《河南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排总量控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紧张工作,先后完成了省辖四流域及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排总量控制方案的编制任务。
2月25日,省水利厅组织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对《河南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排总量控制方案》进行了审查验收。验收组对“方案”编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方案”编制过程中所做的入河排污量调查、水功能区现状水质类别评价和达标评价、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复核以及“方案”确定的水功能区达标目标、提出的分阶段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等满足技术要求,结果可信;该“方案”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基础,将为纳污红线的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同意通过验收。(水质处 李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