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以来,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按计划陆续组织开展了全省10个实验室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在审核中,各内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及第七版管理体系文件,采取听、问、查、看、考等形式,对每个实验室的人、机、料、法、环、测等全要素进行了检查与审核,并认真记录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本次内审全省各实验室共计形成32个基本符合项。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省中心要求各实验室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同时做好不符合工作的分析与评价。通过本次内审优化了内部管理措施,提高了各实验室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发挥了内审“体检”功能,为全省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不断改进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