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6日,许昌测报分中心水政监察大队在白沙水文站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白沙水库库区内一条商业经营性质的浮船上违规悬挂“水文监测站”标识,经调查,该船不属于水文监测设施,严重影响水文社会形象。
事件发生后,许昌测报分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许昌市政府河长办协商沟通,许昌测报分中心水政监察大队也多次协同市河长办、市水政支队前往白沙水库文慧山庄进行协调解决,并积极向浮船所属企业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河南省水文条例》等关于水文设施保护的相关条款。由于涉事企业隶属郑州市登封市,跨区协商效果不明显。随后在省测报中心水政支队的全力协调下,5月15日浮船上悬挂的“水文监测站”标识清理完毕。该事件的成功处理,消除了不良影响,维护了水文行业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