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6日,《河南省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由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正式发布。
水情预警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洪水、枯水等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及时做好主动防御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根据国家防总《关于印发<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汛[2013]1号)文件规定,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水情处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水情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水情预警信息发布权限、发布方式和相关责任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对水情预警等级进行了详细划分。
根据洪水量级、枯水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将水情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四种,并以相应的信号图标表示。首批制定了全省20个重要河道断面控制站的洪水预警标准、5个大型水库站的枯水预警标准。
该办法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我省的水情预警发布工作,为有关单位做好防御准备,社会公众防范避险提供了依据。(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刘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