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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 2015-04-20 11:28:06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810

    2015年4月3日,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以豫文〔2015〕82号文件命名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党委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加强科学管理的有利抓手和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的有效途径,以构建和谐水文、服务社会公众为宗旨,紧紧围绕“抓好创建促工作、做好工作促创建”的思路,形成了“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行风建设为重点、以业务建设为载体、以文化建设为牵引”的“五位一体”的文明创建工作架构。

    在组织领导上,专门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妇协力抓、各部门分工负责分头抓”的创建工作责任体系,在全局营造了“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在创建措施上,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对照标准抓落实。积极与省、厅、市等各级文明办联系,主动汇报,虚心请教,严格对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逐条逐项抓落实。二是强化日常管理,认真落实“三结合”。将经常性的创建工作与突击整治工作相结合、与水文日常业务相结合、与重大节庆日活动相结合,确保创建工作长效化。三是坚持抓好载体,激发创建活力。通过志愿服务、“三个文明”、道德讲堂、结对帮扶以及各项文体活动等形式打造高起点、高层次的和谐职工文化,努力形成文明创建与单位各项工作的良性互动。通过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以高分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创建工作一举成功。

    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日常工作效能有了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水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水文行业新形象。(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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