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阳市文明委组织考察验收,近日,南阳市委、市政府下发《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和警告、撤销部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宛文【2015】50号),授予南阳水文局“市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近年来,南阳局在省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立足水文本职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职工文明素质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为水文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既是对南阳局改革发展成果和文明创建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南阳局今后各项工作的鞭策。南阳局将以此次命名表彰为契机,再接再厉,继续深化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为南阳水文事业发展再创佳绩。(南阳局 陈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