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阳市文明委组织考察验收,近日,信阳市委、市政府下发《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花园式单位的决定》(信文【2015】43号),授予信阳水文局“市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信阳局在省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信阳市文明办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立足水文本职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文明素质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为推进信阳水文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明单位”称号的获得,不仅是对信阳局改革发展和文明创建工作的认可,也为信阳局今后的各项工作指明方向。信阳局将以此次命名表彰为契机,再接再厉,继续深化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为信阳水文事业发展再创佳绩。(信阳局 董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