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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1 09:06:03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389

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党支部、省局各处室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及水利厅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任务部署,深入推进全年度全省水文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项“重点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水文系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厘清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主题责任压在各级党组织肩上的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责任目标的主题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主题是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党支部、省局机关各处室支部;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省局党委对水利厅党组负责,并与分管厅党组成员签订责任目标书,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和省局机关各处室对省局党委负责,并分别与局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目标书。

    二、制定责任目标的内容

    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和省局各处室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在严明党的纪律、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加强作风建设、有效规范权力运行、扎实开展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责任,细化分解。要突出本单位(部门)工作特点,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把握岗位廉政风险,把责任明确到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岗位,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千篇一律、照抄照搬。

    三、制定责任目标的具体要求

    (一)切合工作实际。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切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所分工负责的任务,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分析掌握党风廉政状况,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握单位、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所负责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制定出完成任务的具体责任目标。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部门)要将各项目标任务确定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便于落实、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深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正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三)突出重点工作。针对本单位、本部门业务范围和工作职权中易于产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出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止权力滥用的具体责任目标,抓早抓小,做到源头制腐。

    各单位、部门应于3月25日前,先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至省局监察室进行审核。要防止责任目标与实际脱节,照抄照搬、目标任务未落实到责任主体、责任分解不到位、不具体的情况发生。各单位(部门)制定的目标责任书经审核后以正式文本报送省局监察室(一式两份,A3纸张,双面打印,中线装订);省局监察室将采用统一封面格式组织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

    联 系 人:刘洪武

    联系电话:0371—65571720

    电子邮箱:lhw@hnsl.gov.cn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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