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学习贯彻国办发[2011]11号文件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豫安委[2011]5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11〕5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水建管[2011]249号)的要求,省水利厅决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内容在河南省水利网(http://www.hnsl.gov.cn/)公告栏内。
各勘测局要认真学习方案内容,根据本局的实际情况,在水毁修复和工程带水文等项目中认真自查、整改,确保我省水文系统安全生产。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
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
预防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学习贯彻国办发[2011]11号文件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豫安委[2011]5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11〕5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水建管[2011]249号)的要求,省水利厅决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遏制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坍塌事故为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有效预防水利工程隧洞、基坑、围堰、边坡和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坚决防止水利工程施工坍塌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的发生,保证水利工程施工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是在建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厅负责开展由厅组建项目法人的项目、省重点项目和厅直管工程的岁修、养护、改扩建、加固等项目的专项整治工作;各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1、检查项目法人是否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情况;检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情况等。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培训、例会、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