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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3-07-10 17:05:06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42

 

为切实做好全省水文系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工作,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水利系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豫水政监〔2013〕18号)文件要求,结合全省水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通过检查了解本系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加快推进全省水文工作健康向前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检查内容

1、《全国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决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的执行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参见《河南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水利系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豫水政监〔2013〕18号)文件内容。

2、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水及水文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

3、本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水文监察执法人员、水文全体职工以及水文行政管理相对人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

4、“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5、水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方法。检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座谈、实地考察和反馈意见等方式方法进行。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7月12日前,省局与各勘测局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做好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与抽查。7月15日前,各勘测局按照要求组织自查,参照《全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豫水政监〔2011〕15号)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于7月17日前报省局监察支队。7月25日之前,省局监察支队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抽查考核,并将我局中期检查情况汇总上报。

(三)做好中期督导总结。各勘测局要对本单位“六五”普法中期情况进行总结,于2013年8月5日前将总结情况报送省局监察支队 。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求真务实。各勘测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普法工作成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协调配合,分类指导。按照工作部署,各勘测局监察大队牵头负责,与相关科室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勘测局要高度重视,把做好全省水利“六五”普法中期检查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自查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要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认真改进,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四)加强宣传,表彰先进。各勘测局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水利“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勘测局要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附件:全省水利系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基本标准

2013年7月10日

全省水利系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基本标准

为组织开展全省水利系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根据水利部普法办《关于开展水利系统“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实施意见》(水普法〔2013〕6号)和《全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豫水政监〔2011〕15号),现提出全省水利系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基本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或转发了上级“六五”普法规划。

2、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4、随人事变动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5、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6、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有效开展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

7、组织抓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水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着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8、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t国法制宣传日”和水利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国情水情和法律制度,广泛宣传水利改革发展和水利法治建设的措施和成就,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水节约意识和水法治观念。

9、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广泛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水利法制宣传融入到水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10、建立健全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制宣传纳入本单位各类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1、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制培训并考试。

12、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培训。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3、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水。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各项执法制度制,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完善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制度,及时妥善解决水事矛盾和行政争议。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14、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15、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通过开办法制宣传栏目、普法网站等,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16、加强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1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充分发挥普法队伍的作用。

18、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t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9、充分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评比,利用各种渠道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20、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

21、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激励机制。

22、普法经费得到保障。

2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24、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

25、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编印普法材料、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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