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全部栏目
  • 全部栏目
  • 水文要闻
  • 工作动态
  • 行业信息
  • 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
  • 政策法规
  • 规范标准
  • 通知公告
  • 水资源监测
  • 水环境监测
  • 水情信息
  • 专题专栏
您现在: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关于开展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02 15:44:55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360

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文件精神,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意识,认真做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现结合水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护航决胜全面小康

    二、时间安排

    从12月1日到12月15日(共15天时间)

    三、宣传内容

    (一)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深入学习宣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

    (三)大力宣传水利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水文实际,把加大对水利、水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作为重点,提高全民的水及水文法律意识,为我省水文依法管理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四、活动形式

    (一)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二)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宪法互动宣传活动。

    (三)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及城市繁华区、人流密集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各单位在宣传活动期间制作专题宣传展板不少于两块,均要挂专题宣传横幅。

    (四)利用报刊、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积极开展生动丰富的宪法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各单位宪法学习教育情况。

    (五)要求各单位安排普法专题讲座一次、机关处室组织半天普法学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活动的领导,认真制定“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力求实际效果。

    (二)丰富形式,营造氛围。通过组织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三)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护航决胜全面小康”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职工、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各单位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好做法、好经验请于12月20日前及时报局普法办。

    联系人:梁思聪

    联系电话:0371-65571731

    电子邮箱:315xxlsc@sina.com

                               

                                                           2016年12月2日

附件

本文相关信息
本文暂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河南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     电话:0371-65571718     邮编:450003

豫ICP备150133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