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工会、省局机关工会;
现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水利系统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条件,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请各推荐单位于2月15日前,将推荐审批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加盖印章,电子版)报省水文工会,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关迪
邮 箱:3404768868@qq.com
2017年1月23日
附件: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水利系统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省辖市相关产业工会,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工会,厅属各单位工会:
2016年,全省广大水利职工在省水利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投身河南水利建设事业,为推动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推动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建功立业,河南省水利工会工作委员会决定在2017年“五一”之前,对在2016年度为全省水利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河南省水利系统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水利系统五一劳动奖章和河南省水利系统工人先锋号。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河南省水利系统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全省水利系统先进企事业单位(法人单位)、机关和其他与水利相关的社团组织(具有法人资格),河南省水利系统五一劳动奖章授予全省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与水利相关社会组织中的先进个人(包括农民工),河南省水利系统工人先锋号授予全省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与水利相关社会组织中的站、所、班组、科室。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水利系统五一劳动奖状评选条件:
河南省水利系统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必须是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创进取、廉洁奉公、模范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支持工会工作,坚持和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成绩显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推进企事业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实施再就业工程和维护社会稳定中成绩显著;
2.在防汛抗旱、水利建设、工程管理、科技教育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促进水利企事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成绩显著;
4.在完成国家及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水利科研项目方面成绩显著;
5.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河南省水利系统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条件:
河南省水利系统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必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水利建设和改革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深化水利企事业改革,推动技术进步,促进水利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创造先进技术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国家、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或重大水利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等工会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
(三)河南省水利系统工人先锋号评选条件:
1.具有一流素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水利行业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思想作风和业务技能建设,管理科学、民主、规范。
2.创造一流工作。深入开展水利技术创新活动,牢固树立节能环保意识,积极开发水利新材料、新技术,努力改进工艺设备,大力推广先进操作经验,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集体成员适应岗位要求刻苦钻研业务,技术能力和创新成果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3.提供一流服务。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竞争力,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知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取得一流业绩。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坚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无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在促进企事业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5.形成和谐团队。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的团队精神和温馨和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人人争当增进团结、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建功立业模范。
三、推荐评选的原则、程序
河南省水利系统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要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水利工作一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接受职工群众监督,推荐对象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采取一定形式向职工群众公示后向省水利工会推荐申报。
四、具体事项
1.各单位原则上向省水利工会推荐五一劳动奖状侯选集体、工人先锋号先进班组各一个,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一名参加评选,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填写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表(一式3份)。
2.请各推荐单位于2月20日前,将推荐审批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加盖印章,电子版)报省水利工会,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于洋
邮 箱:hnslgh@hns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