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根据豫水办秘【2018】1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上下信息及时传递、各项公务及时处理,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局行政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省局机关实行局领导带班和处室轮流值班制度。汛期(5月15日至9月30日)行政值班由水情处结合防汛一并值班;非汛期和法定节假日由其他处室轮流负责值班。
二、行政值班时间为:工作日的8小时之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24小时。
三、行政值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听电话、收发传真、内外联络、处理公务事项和应急突发事件,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值班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行政值班工作高效运转、上下信息畅通、公务处置落实到位。
五、带班领导务必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做到10分钟内能够到达值班室处理公务;值班员必须在值班室坚守岗位,不得空岗、脱岗(电话振铃超过3声视为脱岗)。值班人员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相互确认值班记录完整后办理交接班手续。
六、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妥善处理公务事项,遇到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要随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程序进行紧急处置,不得延误、漏报和误事。节假日期间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18时前以电话形式向厅值班室报告当日值班情况。
七、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工作实际,做好行政值班工作。
八、节假日后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值班带班人员调休。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