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拟推出一批理想信念坚定、思想道德高尚、业务素质优良、立足岗位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职工,充分展示职工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刻苦钻研、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职工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不断提升河南水文的文明新形象和敬业风气,为新时代水文现代化更加出彩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文明处(科)室”、“文明职工”和“最美水文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6月10号前完成。
二、评选范围
全系统在编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
(一)文明处(科)室评选标准
1.政治思想好。处(科)室负责人党性强、作风正、表率作用突出,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功能,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处(科)室人员按要求完成各项政治学习任务,思想觉悟高,精神面貌好。
2.业务素质好。自觉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工作作风扎实,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认真履行单位工作职责,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业务工作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串岗等现象,工作纪律意识强,办事效率高,无推诿扯皮现象。服从领导,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单位形象。
4.团结协作好。处(科)室人员关系融洽,团结友爱,工作相互支持配合,配合大局,不推诿,团队精神强。与其它部门工作协调配合好。
5.内部管理好。管理规范,工作秩序井然。处(科)室内部整洁卫生,文件资料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用具、资料档案放置有序,室内卫生达标,安全保密意识强,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文明职工评选标准
1.政治思想好。积极学习政治理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宣明讲政治、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尊崇党章,理想信念坚定。
2.业务素质好。能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钻研业务技术,善于创新创造,具备本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胜任本职工作。
3.完成任务好。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有责任心、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工作无差错,按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4.遵守纪律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服从领导,认真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意识强,无迟到、早退、串岗等现象,出勤率高。
5.道德风尚好。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讲文明、有礼貌、守规则,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勇于担当、无私奉献,诚信待人、热情服务,受到单位和同事好评。
(三)“最美水文人”评选标准
“最美水文人”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
道德模范评选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水文,积极参加水文文明建设;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要求;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注重礼仪、诚信、孝俭、友善、和睦、自强,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或水文好人。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评选的“五类”基本条件是:
1.助人为乐道德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较高赞誉。
2.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捍卫正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3.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水文日常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言必信,行必果,按时完成任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从事水文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水文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高度的信誉。
4.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亲属,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立足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文明家风;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四、评选名额
省局拟表彰文明处(科)室20个,文明职工20人,最美水文人25人。
五、评选步骤要求
1.公示公开。各勘测局、省局机关各处室严格对照上述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进行自评,并采取一定形式向职工群众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向水文工会推荐申报。
2.申报推荐。各勘测局、省局机关各处室进行推荐,被推荐者需填好申报审批表,于6月10日前上报水文工会。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选。
3.审核评定。召开水文工会会议,依据申报材料、平时掌握情况和核查情况,进行评定,并报省局党委批准。
4.评选表彰。对荣获文明处(科)室、文明职工、最美水文人称号的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
5.评选要求:评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宣传发动,严格按标准进行考核,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6.联系人:李秋子,电话:(0371)65571715
附件:1.文明处(科)室申报审批表
2.文明职工申报审批表
3.“最美水文人”申报审批表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