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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24 15:00:59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335

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党支部、省局机关各支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全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总体部署和新要求,自觉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行动,坚定不移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水文事业改革发展。

    根据中央、省委和厅党组有关要求,结合全省水文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动员

    各支部要按照省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启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制订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选择学习方式、确保学习效果等方面,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全会精神的各项工作。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步,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水文改革、推动水文发展的能力,做真学真用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学习。

    二、学习内容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3、中央、省委领导有关讲话精神;4、《人民日报》评论员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论述(6篇)。

    三、学习方式

    各支部要结合实际,积极采取专题研讨、座谈交流、集中培训、宣讲辅导、主题教育、知识竞赛等多种有效形式,把集中学与分散学、全面学与专题学、原文学与延伸学、个人自学和集体交流等结合起来,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努力做到学深学透,掌握精神实质。

    四、学习时间

    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底,三个月时间。各支部可利用每周二、周五下午,组织人员集中学习。

    五、学习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组织学习。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尽快把全会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原原本本学习全会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说明,在全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支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橱窗等舆论阵地,大力宣传全会精神,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良好氛围,并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向省局党办进行反馈,省局党办将在水文信息网机关党务专栏,广泛宣传各支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做法、经验、体会与成效,及时发现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全会精神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

    (三)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支部在学习中要理论联系实际,找准学习的切入点、结合点,使学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在水文监察执法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水文监察执法力度,提高水文监察执法能力。二是在水文普法方面,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河南省水文条例》,引起社会各界对水文的了解和重视,增强群众保护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的意识,切实以条例赋予的职能保护水文事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在队伍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水文监察执法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不断提高水文监察执法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

    各支部要及时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情况向省局党办报告,电子邮箱:swdb@hnsl.gov.cn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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