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全部栏目
  • 全部栏目
  • 水文要闻
  • 工作动态
  • 行业信息
  • 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
  • 政策法规
  • 规范标准
  • 通知公告
  • 水资源监测
  • 水环境监测
  • 水情信息
  • 专题专栏
您现在: 首页 » 新闻中心 » 水利博览 » 正文
国家防总决定将淮河防汛总指挥部更名为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发布时间: 2009-10-20 09:16:20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64

水利部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七条关于"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组成,负责协调所辖范围内的抗旱工作"的规定,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家防总10月17日决定将"淮河防汛总指挥部"更名为"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主要增加了抗旱职责:掌握流域旱情及抗旱动态,组织开展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审查淮河干流和流域内重要跨省河流的抗旱应急调水预案,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和授权负责对淮河流域重要的水利枢纽工程实施抗旱调度;协调处理关系流域全局供水安全和省际抗旱的重大问题;监督执行国家防总的调度命令,完成国家防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防总要求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抓紧修订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并希望淮河流域各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在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淮河流域的防汛抗旱工作。

本文相关信息
本文暂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河南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     电话:0371-65571718     邮编:450003

豫ICP备150133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