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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水质监测
发布时间: 2014-01-09 15:14:41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149

第六章 水质监测

水在循环过程中接触了大气、植被、土壤、岩石等的影响以及人类的生活、生产排放的废物对水体的污染,使水中含有各种杂质,水体的物理、化学特性产生了变化。新中国成立前后的水文观测主要是研究水量在自然界的变化,兼或作了一些含沙量的测验,而对水质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水利工程的修建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认识到这都与水的物理性质、化学物质及生物群体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水体酸、碱度的高低直接影响水利工程中混凝土、钢闸门等建筑物的寿命。水体中各种有害离子的浓度对工业产品的质量都有直接关系,对农业灌溉用水方面在水温、矿化度、含盐量以及重金属也都有限定指标,对人类饮用水源更有严格要求。因此在1954年开始在淮河流域进行水质常规监测,以后逐步推广到全省各流域。

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也逐年增加,就以废水排放为例,差不多以年5

%递增,污水中含多种有害物质,尤以耗氧有机物为最高,造成大量的水污染事故,如人、畜、家禽中毒,庄稼减产、树木枯死,工业产品受损。1978年在省内布置水质污染监测站网。但有相当一部份污染监测项目与常规项目位置重复。为此于1982年对二类站网的资料进行了分析,1985年元月对站网进行了统一规划,把常规分析与污染监测两套站网合并,建立了“水质监测站网”。

上述监测资料经统计后,不定期向有关单位发布《水质简报》,每年对上年水质状况发布《水质评价报告》,使有关领导部门了解水质状况,起到对防止水体污染的监督作用。

在站网执行的过程中,发现某些水质站布设不尽合理,如不能全面控制污染源、交通不便等,因此1989年底对站网进行了调整。近几年来,我们根据水利部水文质(94)4号文“关于做好水环境(水质)监测站网的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水环境(水质)监测站网的布设与优化原则”的技术规定,广泛征求各地、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意见,对历年水质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对现有站网的断面设置、监测频率、监测项目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结合实际情况对站网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布设了入河排污口,取、退水口及供水水源地等专用站网,使监测站网更加完善,更好地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保护水资源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一节 水化学、水污染监测站网

一、 水化学站网

我省的水化学测验始于1954年。首先在淮河流域颍河的白沙水库,以后站点逐步增加,当时站网设置的原则主要是根据现有水文测站的分布,同时对水文分站已建立水质化验室并具有取样、送样交通条件的测站进行监测,至1965年共计36站,其中属于本省所设24站,属于长办及黄委在我省内设立的12站,分布如下:

淮河流域17站:长台关、淮滨、南湾、潢川、班台、桂庄、薄山、鲇鱼山、白沙、昭平台、白龟山、漯河、襄城、官寨、扶沟、新郑、大王庙。

长江流域6站:白渡滩、西峡、鸭河口、新店铺、唐河、郭滩。

海河流域2站:合河(共产主义渠)、楚旺。

黄河流域11站:仓头、黑石关、陆浑、龙门、长水、宜阳、新安、白马寺、五龙口、山路平、朱付村。

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部份站陆续停测水化学,至1969年只剩1站。文化大革命后期,逐步恢复水化学测验,1975年恢复到33站(包括长办及黄委所属测站),淮河流域为24站:长台关、淮滨、南李店、潢川、石漫滩、白沙、周口、昭平台、白龟山、漯河、紫罗山、襄城、官寨、中牟、扶沟、人和、沈邱、鲇鱼山、玄武、大王庙、砖桥、徐村铺、姜楼、永城。海河流域3站:修武、合河(共渠)、楚旺。黄河流域为2站:大宾、朱付村。长江流域为4站:西峡、鸭河口、唐河、杨寨。

二、水污染监测站网

随着城乡工业的发展,工业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多次出现水污染事故。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颁发(74)国环办1号通知,对各有关部门提出了环保的职责,当年水电部提出水文部门不仅要测水量,还要监测水质。我省在1977年开始对水体污染状况作了调查,并在水文总站内设置主管水质与地下水的监测室,1978年对全省水质污染情况写出了调查报告,向各有关部门作了反映,希望得到对防止水体污染的支持,并开展定时水质监测工作(主要是水污染项目监测),同年首先在周口分站开展监测,摸索经验,逐步推广。1979年水电部环境保护办公室颁发了《水质监测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以下水质监测布站原则:

1、了解主要河流水质的污染状况。现有大中型工矿企业和将要兴建大中型工矿企业的河段应设站。

2、重大保护对象,如重点城市、水产资源集中的水域,大型灌区、主要风景游览区,已建或将要兴建的重大水利设施河段应设站。

3、河道水文特性和自然地理环境显著变化的地方。如干流控制河段,较大支流汇入干流前的把口处、湖(库)出、入口处等均应设站。

4、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的把口处应设站。

5、其他特殊要求的地区。如不同的地质区、严重的水土流失区、盐碱化区、泉水丰富地区、潮水河含盐量的监测,研究地方病、地下水分布、地震预报等专门性要求的地方设站具体要求可自定。

6、 规划站网、布设水质监测站时,应考虑交通条件。

根据以上设站原则,至1980年全省共设水质污染监测站49处,共监测13个水系 68条主要河流的水质。分阶段各流域的站数如下:

年份淮河长江黄河海河合计

19802958749

199077151723132

199668141624122

199968141624122

三、 水化学站网与水污染监测站网的统一

从上述二套水质监测站网来看,部份监测项目重复,二者监测时间相近。为节省人力物力,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1982年对二套站网的监测资料作了分析。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本底值站网不足,常规水质站与污染监测站有部分项目重复,有些站点设置,未能达到设站目的要求。对水质有密切关系的主要因素:水系分布、地面土壤状况、森林植被分布、年雨量、人口密度、河水类型及平均离子总量分区、自然状态下的高氟区、煤矸石及粉煤灰堆集情况、河道迳流及纳污情况等,结合不紧密。最后考虑交通条件、化验室分布等进行综合,提出如下站网规划意见:

(1

)常规水质资料达10年以上,年平均离子总量小于300mg/l并且迳流量~离子流量关系好,即有75%以上的点子与平均曲线的偏离不超过±20%,除个别指定站外,常规水质项目停测。

(2)资料年份少或迳流量~离子流量关系差,且污染较轻的河道,则常规项目继续观测。

(3)主要干支流未接纳污水时的河段,设水质本底值监测站。

(4)对水文及地质条件有显著变化的地段布监测点。

(5)重要城镇及工业比较集中区,在其污水排入口的上下游设立监测点。

(6)大、中型水库以及重要城市水源区设立监测点。

(7)风景游览区设监测点。

(8)进出省主要干、支流设控制监测点。

1984年我省派员参加了水电部水文局在南京组织的《水质监测规范》的审订工作。

1985年水电部颁布了《水质监测规范》SD127-84,对照规范要求重新审查了现有站网,根据测站的目的与要求,水质站分为三类共计136处。

基本站:长期掌握水系水质变化动态,搜集和积累水质基本资料而设置的站,我省共57站。

辅助站:配合基本站进一步掌握污染状况而设置的站,其测定项目频率可视污染情况而定,我省共76站。

专用站:某种专门用途而设置的站,我省共3站。

各流域的分布数如下:

流域基本站辅助站专用站合计

淮河3840280

黄河613 19

长江411 15

海河912122

全省57763136

第二节 监测要求

一、 断面设置

开始进行常规水质监测时,即在水文站基本断面处取样,作为该河段的代表水质,水库则在大坝水位观测处取样作为该水库的水质。

在开展污染水质监测后,按照《水质监测暂行办法》规定,考虑河道特性、水流方向、流速、流量、排污口的位置、排污量、污染物质的浓度以及扩散情况,力求采样具有代表性,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尽量考虑与测站断面相重合。

一般的情况下河道及水库的监测断面只设一处控制断面,如河段的水质变化较大,则要考虑设立对照断面,控制断面,消减断面,分别进行监测。水库如水质污染分布不均,则应对不同水质区取样监测。

二、监测项目

五十年代刚开始进行水化学监测时,现场测定的物理性质项目仅为水温、气味、透明度等,室内分析项目分为(1)溶解气体(游离二氧化碳、侵蚀性二氧化碳、硫化氢、溶解氧。)(2)耗氧量及生物原生质(耗氧量、铵离子NH4+、亚硝酸根NO2-、硝酸根NO3-、铁离子Fe2+、Fe3+、磷P、硅si。(3)总碱度、总硬度及主要离子(总碱度、碳酸根CO32-、重碳酸根HCO3-、总硬度、钙离子Ca2+、镁离子Mg2+、氯离子Cl-、硫酸根SO42-、钾和钠K++Na+、矿化度)。

1976年水电部颁布了《水文测验手册》第二册《泥沙颗粒分析和水化学分析》,1979年又颁布了《水质监测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列出基本项目26项(水温、PH、色、嗅、悬浮物、浊度、电导率、总硬度、总碱度、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化学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数、氟化物、DDT(666)、挥发酚、氰化物、砷、汞、铬),及选作项目21项(主要是一些重金属及有机化合物)。由于当时设备不齐,对必测项目中的生化需氧量、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数、DDT(666)等均未作,直至1985年水电部颁布了《水质监测规范》,其中必测项目定为36项,选测项目11项,因化验设备仍未配备齐,1999年监测项目36

项,还有21 项没有监测。

三、取样要求

水化学监测期间,监测点均设在水文站基本断面,有的在河道中心,有的在基本水尺附近水面以下,以取样瓶直接取样。开展污染水质监测后,则分别按照不同时期颁布的水质监测测验手册、暂行办法、监测规范执行。

取样频率:根据当时的具体条件,如人员、交通、协作单位等不同情况。1978年每个监测断面全年仅监测1~2次,1980年起,每年监测3~4次,1982年周口、许昌分站所属监测站每年取样6次,大体上为枯水、平水、高水各二次,其他各监测站仍为3~4次,1985年以后,周口、许昌分站所属基本监测站每月取样一次,全年为12次,其他各站为一年4~6次。1994年开始,除国家重点站全年监测12次外,基本站、辅助站、专用站全年均监测6次;大型水库丰、平、枯水期各一次。

第三节 化验分析

一、 化验室分布

天然水化学分析时期全省水文系统仅有化验室4处(信阳、许昌、周口、南阳),此外利用地市水利局化验室4处(开封、商丘、新乡、安阳)进行分析。

水质污染分析时除继续使用上述8处化验室外,还与环保系统协作,利用其他12处环保系统化验室(郑州、开封、洛阳、安阳、濮阳、鹤壁、新乡、焦作、信阳、驻马店、商丘、南阳)。

天然水化学与污染监测站网合并后,分别于1980~1993年省水文系统又建立化验室4处(洛阳、商丘、安阳、省中心化验室),全省有化验室8处,总建筑面积2110m2,其中恒温面积366

m2。八处化验室在1995年9月通过了水利评审组组织的国家级计量认证评审。

二、化验室设备状况

常规水质化验时用容量分析法或目视比色法化验分析,仪器设备简陋,主要有万分之一分析天平、PH比色箱、烘箱、电炉、比色管、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

由于水质污染监测项目的逐步开展,化验室设备不断补充更新,由目视比色法改为仪器分析为主,市、地化验室添置了25型酸度计、72型分光光度计、万分之一电光分析天平、智能荧光测汞仪或冷原子荧光测汞仪、电导率仪、BoD5生化培养箱、超净工作台、鼓风干燥箱,省中心化验室除上述大部分设备外,还添置了WFX-1D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751-G-W型紫外分光光度计、SYG-I型智能冷原子荧光测汞仪、LRH-150B型生化培养箱等设备。按照计量认证的有关要求自1995年以来,仪器设备实行周期性检定和校验,并实行标志管理,检定、校验合格的都贴上合格证。

三、化验室人员配备

天然水化学分析时期,每个化验室人员不多,一般2人,全省共7~8人。化验人员所学专业为化学、陆地水文、物理等,个别人员为高、初中毕业生。

水质监测队伍随着工作内容的增加而不断壮大,1999年全省水文系统共有管理及化验人员6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5人,工程师13人,助工14人,技术员9人。学历在专科以上的占65%,所学专业主要为化学、分析化学、水质监测、水资源保护、陆地水文等。

根据工作需要,曾先后派员参加水利部和各流域机构组织的水质监测、质量控制、仪器维修等专业性学习班。省内也曾组织学习班和研讨会,其中1994年9月举办的“计量认证研习班”规模较大,除个别管理和化验人员有特殊情况未参加外,基本上全部都参加了学习。1997年有18名分析人员参加了省厅组织的水环境监测培训班,并分获中级工、高级工证书;近3年来,有20人次参加了省局举办的计算机应用学习班,少数人员还参加了水利部及流域机构举办的水污染防治和分析仪器维修鉴定学习班。有10人参加了相关专业的函授培训,大部分已经毕业,其中大专生8人,专科升本科2人。

四、分析方法

水文系统水质监测分析的方法先后采用《水化学分析规范(草案)》1961~1962年、《水文测验暂行规定》1962~1976年、《水文测验手册》1976~1986年、《水质分析方法》1986~1989年、《水质分析方法》修订版1989~1997年、《水质分析方法标准汇编》1997年起用。有些项目同一分析方法,由于先后采用了不同标准,在操作上略有不同,有些项目则先后采用了不同的分析方法,有些则根据条件不同允许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

第四节 质量控制及数据处理 一、质量保证

从1985年起设立质量保证负责人制,并把它作为一项主要的工作来做,必须严格按照《水质监测规范》及《流域和省级水质中心实验室内部水分析质量控制的技术规定》中的要求执行,1989年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实验室水质分析质量控制的几项要求》及1993年起按《全国水利系统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执行,1995年我省又编制了《质量管理手册》要求各化验室执行。并多次派人参加淮委、黄委、水利部水质中心、省环保局举办的各类质量保证学习班、研讨会。在上级的质控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如1991~1992年全国水利系统统一水质分析质量控制考核中,我省周口、洛阳化验室获《优秀分析室》称号,许昌、南阳、信阳、安阳化验室获《优良分析室》称号,在1993~1995年的质控工作中许昌分析室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分析室》。

此外还自办了一些学习班,进行质控考核,并根据质控工作的需要编制了PC-1500计算器质控程序,在省内推广应用。

在质控工作中制订了一系列保证措施,对室外部分:(一)样品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水质监测规范》要求,每次采一个点的密码平行样。(二)采样时要将容器用原水洗涤2~3次,特殊水样要现场测试或固定。(三)水样按时送到化验室,各分析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四)统一分析方法,按时参加各流域机构组织的考核,并定期对各实验室进行相互的对比。在实验室内部:(一)分析人员持证上岗。(二)每次分析随机抽取10~20%的样品进行平行测定。(三)每批样品随机抽取10~20%的样品进行加标回收率测定。(四)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一般应达到0.999以上,截距和零应无显著性差异(α=0.05)。(五)经常进行标准物质的对比分析。(六)精密度、准确度质控图的应用。

二、数据分析

按以下原则:(一)原始测定数据仅保留一位可疑数字。(二)数据的有效位数取舍,执行有效位数使用法则,有效数字应与实验系统的准确度相适应,不足部分以“0”补齐,数据的取舍按“四舍六入,五单双”规则进行。(三)数值修约按国家标准GB8170-87《数字条约规则》进行。(四)可疑数据的取舍按“Dixon法”“Grubs法”和“Q检测法”进行。(五)水质资料整编,凡容量法分析的项目,取小数后二位数,比色法分析项目取小数点后三位,专用仪器,则视仪器的检出限而定,均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第五节 水体污染源调查

当前水体污染,主要是受工业、农业生产、生活排放的污水影响,河南省水利厅于1980年约请省环境保护办公室、省地理研究所,对全省主要河道、水体(包括地下水)进行调查监测,共在10个水系、53条河流设水质调查点111个。全年分别在5月、8月、10月各监测一次,收集了污染现状及水质数据。但水利部门无法对排污源进行全面调查,故对污染物排放的情况主要采用环保部门的调查资料,主要分为下列三方面资料。

一、点污染源

点污染源主要是指工、矿企业的排污单位,根据1987年河南省工业污染源调查办公室编报的《河南省工业污染源调查与评价报告》,共调查企业5864个,基本上都属于大中型企业,其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82.54%以上,基本上掌握和查清了全省的污染物排放情况。1985年全省共有工业企业17626个,其中大型企业100个,中型206个,其他均为小型企业,而乡镇企业1985年底已发展到119万个。

1985年全省工业共排各种污染物质为102.84万t,其中综合污染物(悬浮物CoD、BoD)共101.96万t,石油类0.35万t,硫化物0.19万t,氟化物0.07万t,氰化物0.07万t,挥发性酚0.04万t,各种重金属0.03万t。

污水总排放量15.8亿t,其中工业污水12.8亿t,生活污水约3亿t。

二、面污染源

主要是指在农田中农药及化肥的使用量。虽然农药、化肥部份被植物吸收或存留田间,部份则受雨淋带入地面水及地下水中,前者是主要的,确切的数字未能进行测算,但从使用量上可间接得知其对水体的污染的程度,根据1986年向供销部门统计到的数字如下:农药22706t,每公顷3.35kg,各种化肥共744万t,每公顷1096kg。

三、气体污染物及固体污染物

气体粉尘的污染主要包括CO2、SO2、Nox、TSP等等均是由工业污染源排放,但它将扩散降落到地面上,根据典型年的调查资料,1985年全省共排废气2929.3亿标m3,其中燃料燃烧废气2093亿标m3,占废气总排放量的28.5%,工业粉尘产生量为209.3万t,回收量140.3万t。

1985年全省共排固体废物1797.7万t,其中有害废物7.28万t,在固废中煤矸石706.9万t,粉煤灰226.1万t,锅炉渣278.4万t,高炉渣54.6万t,钢渣17.1万t,有色金属渣19.7万t,尾矿225.8万t,赤泥46.9万t,工业粉尘2.4万t,工业垃圾213.0万t。

第六节 水质评价

水质评价包括回顾性评价、现状评价及预断评价。河南省进行的主要是现状评价,自1980年开始每年对上年水质进行分析,编写出评价报告,报送上级及有关部门,除此,于1989年开始对全省重点河段编报水质简报,每年3期。

水质评价的对象为河南省的四个流域淮河、长江、黄河、海河中的13个水系68条河流以及18个大型和重要的中型水库。每年也对城市附近的浅层地下水井的水质作了评价。评价的方法采用单项及综合评价,评价的因子是依据评价对象确定的。

1983年以前采用的评价标准为《水质污染指标单项分级标准》,分为五级。

自1983年以后,由国家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出各有关行业的统一水质标准,中间经过不断的修改,到1994年为止,我们采用下列评价标准:

1、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

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3、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4、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5、 地下水质标准(GB14848-93)

评价的方法:水利部一贯采用最劣指数法,进行单项等标负荷评价(即超标倍数)

I=C1/C0

I——某污染因子等标指数

C1——实测某污染因子的浓度(mg/l)

C0——评价标准的浓度(mg/l)

上式中的C1可以是一次监测值,也可以是日、月、年平均值根据需要确定,通过单项计算,综合所有因子,选择其中最劣的一种水质指标作为该水样的评价等级,其理由是即使其他因子的水质等级再好,也不能减低它对生物或工农业的危害性。

1983年对全省水体进行第一次评价,统计了省内各河流的污水接纳量,计算其污迳比,对监测的141个断面,得出符合地面水标准的44个断面,占监测断面的31.2%,河长466公里,占监测河长的35.5%,不符合地面水标准的断面97个,占监测断面的68.8%,河长2668公里,占监测河长的64.5%。

依照上述方法对全省16个城市郊区的地下水(浅井)进行了水质评价,共监测51眼井,按上述同样标准得出,一级水占5.8%,二级水占35.3%,三级水占17.6%,四级水占23.5%,五级水占17.6%。

以上地表水、地下水评价成果均编入1984年《河南省水资源评价》成果中,并获得河南省科技进步贰等奖,部份参加人员获得水电部水资源评价工作个人贰等、叁等奖。

一、 河道水质

在省内淮河、黄河、长江、海河流域的13个水系、68条主要河流的132个河段进行水质评价。目前采用的评价因子为PH、氯化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非离子氨、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氟化物、硫酸盐、铜、锌、镍共21项。按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以及水域功能区划的规定标准进行评定。

在评价的21个项目中,地面水含量较适中的项目是PH,水体中含量较低的项目有硝酸盐氮、砷、镍、硫酸盐、氟化物等。污染比较严重的项目:主要有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非离子氨、溶解氧、挥发酚等。

1998年对河南省13个水系、69条河流、129个河段(湖、库)进行水质监测,控制河流总长5204km,其中对27个河段进行了评价:水质属于Ⅰ类标准的河段有2个,占监测河段的1.6%,它们是灌河的鲇鱼山水库和长江流域白河的白土岗河段。水质为Ⅱ类的河段15个,占监测河段的11.8%。水质为Ⅲ类的河段13个,占监测河段的10.2%。水质为Ⅳ类水质的河段28个,占监测河段的21.2%,水质为Ⅴ类水质的河段16个,占12.6%,符合Ⅴ类水质标准的河段1个,占8.7%。大于Ⅴ类水质的河段有70个,占监测河段总数的55.1%,这些河段一般位于城镇及工矿企业集中区域,已受到严重污染,水体已不能满足各种用水用途的要求。

淮河流域共监测6个水系、36条河流,主要河道水质如下:

1、淮河:干流上共监测长台关、息县、淮滨3个河段,除长台关水质为Ⅲ类,符合最低饮用水标准,息县河段水质为Ⅴ类,氨氮、挥发酚超标,淮河出省河段淮滨水质有好转为Ⅳ类,氨氮略超标。

2、明河:流经明港入淮的一条支流,水质为Ⅳ类,BOD5、氨氮略超标。

1998年水质综合评价

流域

河段%

水质

类别淮河黄河海河长江全省

河段数%河段数%河段数%河段数%河段数%

Ⅰ11.5 17.121.6

Ⅱ914.414.5 535.71511.8

Ⅲ710.4418.214.217.11310.2

Ⅳ913.4313.628.3214.31612.6

Ⅴ812.014.528.3 118.7

>Ⅴ3349.31359.1979.2535.77055.1

合计67100221002410014100127100

3、浉河:上游南湾水库为信阳饮用水源地,水质未受污染为Ⅱ类,流经信阳市后,受城区排污影响,水质为Ⅳ类,水库北干渠的水质为Ⅳ类。

4、小潢河、青龙河:小潢河上游的石山口水库,青龙河上游的五岳水库,水质均很好,均为Ⅱ类水质。

5、潢河、泼陂河:潢河流迳潢川县城后,水质为Ⅳ类,其支流泼陂河上游的泼河水库,水质为Ⅱ类,基本无污染。

6、洪河:从上游的杨庄至下游的班台,共4个监测断面,受沿途乡镇小造纸厂排污影响,水质均>Ⅴ类,且超标倍数高。

7、汝河:上游板桥水库水质为Ⅲ类,流经遂平、宿鸭湖水库,水质均为超Ⅴ类,下游沙口段水质稍有好转,为Ⅴ类。特别是流经驻马店的支流练江河受该市的排污影响,水质超Ⅴ类,造成下游宿鸭湖水库污染更甚。

8、臻头河:上游薄山水库水质为Ⅲ类,基本无点污染源,可以作为饮用水源。

9、史灌河:灌河上游的鲇鱼山水库无污染源,水质为Ⅲ类,汇入史河后的史河蒋家集断面水质为Ⅱ类,污染亦不严重。

10、颍河:从上游到出省境监测6个控制断面,上游的白沙水库基本无污染,为Ⅲ类水质,至化行闸受禹州市等城市排污影响,水质下降为Ⅳ类,至黄桥、周口、槐店断面沿途接纳漯河市工业排污影响,水质降为超Ⅴ类标准,主要为高锰酸盐指数BOD5超标。

11、清潩河:是流入颍河的一条小河,平时无天然迳流,主要接纳长葛市和许昌市的污水,因此污染严重,水质超Ⅴ类,为有机和氟化物污染。

12、沙河:是颍河的主要支流,全程设6个控制断面,上游的二郎庙、昭平台水库、白龟山水库,水质均较好,为Ⅱ类,接纳平顶山的污水后的马湾、漯河二断面,水质为Ⅴ类,至周口的沙河断面,水质为超Ⅴ类。

13、湛河:是沙河的支流,主要发源于平顶山市,市区生活、工矿污水全排入湛河,水质超Ⅴ类标准,主要为高锰酸盐指标超标。

14、北汝河:全河有3个断面,上游的汝州紫罗山段水质好,为Ⅱ类,到临汝断面水质均为Ⅴ类,下游的大陈闸为Ⅲ类。

15、澧河:上游的孤石滩水库水质较好,为Ⅱ类,下游的何口断面为Ⅲ类水质。

16、贾鲁河:是颍河的主要支流,流经郑州、中牟、扶沟,于周口市入颍河,共设5个监测断面,上游的尖岗水库和西流湖水质为Ⅳ类,汇入着郑州的城市及工矿废水后的中牟、扶沟、周口3断面水质均为超Ⅴ类,多为有机污染。

17、金水河:系通过郑州市区的河道,受城市排污影响,水质长期超Ⅴ类,多为有机污染。

18、熊耳河:接纳郑州市污水,无稀释水源,水质长期>Ⅴ类,主要是有机污染,有4项严重超标。

19、双洎河:系贾鲁河主要支流,流经新郑市后受市区及沿途乡镇企业的排污影响,水质超Ⅴ类标准,主要为有机物污染和氟化物污染。

20、泉河:系平原区河道,受沈丘县和漯河市排污影响,水质超Ⅴ类。

21、黑河:是泉河的主要支流,发源于漯河市,其上游的后谢断面及下游的蔡沟断面,水质均超Ⅴ类。尤其是源头的后谢即有6个项目超Ⅴ类,至蔡沟仍有4项超Ⅴ类。

22、涡河:系平原河道,受开封市、开封县的排污污染,上游邸阁断面水质即达Ⅴ类,而下游玄武断面的水质超Ⅴ类。

23、惠济河:源头在开封市,故自源头开始即受污染,全河4个监测断面至商丘市的砖桥均为超Ⅴ类水质,主要为有机污染。

24、古宋河:源头在民权县,在商丘县监测,水质超Ⅴ类。

25、浍河:发源于商丘市,至省境出口处断面黄口集,河段水质为超Ⅴ类,主要属有机污染。

26、包河:源于商丘市,源头即受污染,水质为超Ⅴ类,有4项严重超标。

27、沱河:发源于虞城县经虞城城关、永城城关出省,水质全部超Ⅴ类,上游超标项目5项,下游为3项。

黄河流域共监测3个水系12条主要河流24个河段:

1、黄河:干流共3个监测断面。三门峡水质超Ⅴ类,水体中铅超标1.2倍,孟津及花园口水质均为Ⅲ类。

2、宏农涧河:上游的窄口水库水质为Ⅲ类,流经灵宝后受排污影响,水质降为超Ⅴ类,其中氨氮及亚硝酸盐指标均超过Ⅴ类。

3、青龙涧:通过三门峡受污染,水质超Ⅴ类,有3项指标超Ⅴ类。

4、伊洛河:洛河源于陕西省秦岭,伊河发源于我省熊耳山,于我省黑石关以上相汇,洛河中游的卢氏河段水质为Ⅳ类,长水水质为Ⅲ类、宜阳水质为Ⅳ类、洛阳后水质为超Ⅴ类,以有机污染为主,伊河上游虽为山区,但受开矿选矿废水污染,栾川河段水质为Ⅳ类,进入陆浑水库稀释后水质达Ⅰ类,至下游龙门段水质为Ⅳ类,主要污染物是氨氮、亚硝酸盐氮与洛河汇合后的黑石关河段水质均超Ⅴ类。

5、涧河:发源于渑池,经新安县、洛阳市水体污染严重,新安为Ⅴ类水质、洛阳水质为超Ⅴ类。

6、漭河:发源于山西,汇集济源市污水后,赵礼庄河段水质超Ⅴ类,有5项指标超标,至温县仍为超Ⅴ类有7项指标超标。

7、沁河:源于山西省,进入河南省水质为>Ⅴ类,有3项指标超Ⅴ类,经过武陟县城后,水质仍为>Ⅴ类,有6项指标超Ⅴ类。

8、天然、文岩渠:豫北平原河道,水质均超Ⅴ类,属有机污染。

9、金堤河:在濮阳及范县设2个控制断面,水质均超Ⅴ类,主要为有机污染。

海河流域共监测2个水系13条河流,24个河段:

1、卫河:从上游新乡市至出省界,共设6个监测断面,所有河段水质均超Ⅴ类,主要为有机污染,只是超标项目数量不同在2~5之间,个别河段有六价铬超Ⅴ类标准。

2、大沙河:设修武及幸福桥2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超Ⅴ类,均有4个项目超Ⅴ类,同时氯化物含量高,主要为有机污染。

3、新店河:为季节性河流,在焦作电厂附近设立监测断面,水质超Ⅴ类,CODcr、BOD5超标。

4、翁涧河:在焦作墙南监测水质超Ⅴ类,主要为有机污染。

5、峪河:为山区性河道,上游峪河口河段水质为Ⅴ类,污染项目为氨氮,其余各项符合Ⅰ至Ⅲ类水质标准。

6、东、西孟姜女河:源于平原区,受新乡市区工矿企业及城市污水污染,水质超Ⅴ类,有多项指标超Ⅴ类,主要为有机污染。

7、人民胜利渠:设2个监测断面,上游田庄和下游的四号跌水水质均超Ⅴ类,上游有3项指标超Ⅴ类,下游有7项指标超Ⅴ类,主要为有机污染。

8、淇河:发源于太行山的山区河道,在入卫河前的新村断面,水质为Ⅲ类。

9、共产主义渠:从源头合河开始经新乡到黄土岗,水质超Ⅴ类,主要为有机污染。

10、汤河:受鹤壁市排污影响,汤河水库水质Ⅳ类,BOD5超标0.2倍,其余各项符合Ⅰ至Ⅲ类标准。

11、安阳河:上游横水河段,水质即受到工矿企业的排污影响,水质超Ⅴ类,至彰武水库,水质稍有好转为Ⅳ类,下游受安阳市排污影响,郭家湾段水质为Ⅴ类,辛村河段水质超Ⅴ类,主要为有机污染。

12、马颊河:亦为豫北平原河道,上游马庄河段水质超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CODcr、BOD5、氨氮。

长江流域共监测2个水系8条河流,14个河段:

1、 淇河:上游西坪以上水质较好,为Ⅱ类。

2、老灌河:西峡河段污染严重,水质超Ⅴ类。CODcr、BOD5超标。

3、白河:上游白土岗水质符合Ⅰ类水水质标准,入鸭河口水库,水质为Ⅱ类,流经南阳市后,受工矿排污及城市污水影响,直至出省的新甸铺河段,水质为超Ⅴ类,主要为有机污染。

4、鸭河:为白河上游的支流,汇入鸭河口水库,在入库前的口子河河段,水质为Ⅱ类。

5、湍河:上游内乡县河段水质为Ⅱ类,下游急滩河段水质恶化,为超Ⅴ类。

6、唐河:社旗河段水质为超Ⅴ类,其中五日生化需氧量污染严重,唐河、郭滩二河段水质稍有好转为Ⅳ类。

7、十八道河:上游为宋家场水库,水质为Ⅲ类。

8、三夹河:平氏段水质较好,为Ⅱ类。

二、大型水库水质

河南省没有大型的自然湖泊,较大的水体为人造的大型水库,除跨越省境的黄河三门峡水库及汉江上的丹江口水库分别隶属于黄河水利委员会及长江水利委员会管辖外,省内有大型水库18座,它们是淮河流域境内的石漫滩、板桥、薄山、南湾、石山口、五岳、泼河、鲇鱼山、宿鸭湖、白沙、昭平台、白龟山、孤石滩,共13座。黄河流域的陆浑、窄口、故县3座。长江流域的宋家场、鸭河口2座。海河流域没有大型水库,仅修了彰武及汤河2座中型水库。

对水库的监测要求,除按照水质测验规范有特定的规定外,基本上同河道水质监测,通常在大坝前测一点法。对水库的特定项目,如水生物等均未进行。白龟山水库受姚孟电厂(4×60万千瓦机组)的排放冷却水影响,做过几年水温变化影响观测。

1998年监测的19座水库中有大型水库15座(未监测及非我省监测的为石漫滩、故县、陆浑),4座相对比较重要,受城市排污比较严重的中型水库进行监测。从监测成果看,属Ⅰ类水质的有1座(鲇鱼山),水质属Ⅱ类的有8座,占总数42.1%,水质属于Ⅲ类的5座,水质属Ⅳ类的有3座(郑州市的尖岗及安阳市的漳武水库、汤河水库),大于Ⅴ类水质的有1座(驻马店的宿鸭湖水库)。对19座水库进行富营养化评价,评价项目为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评价结果表明:19座水库中,有5座为贫营养化,1座为富营养化,13座为中营养化。

三、 地表水水质变化状况

河南省的水质化验始于五十年代,1949全省人口4174

万,其中城市人口265万,工矿企业2646处,至1965年全省总人口5240万,其中城市人口576万,工矿企业才5341处,污废水量不大,所排废污水能被地表水稀释。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增加,工农业生产扩大,至1996年全省人口达9203万,工业企业712423

处,年排工业废水9.12亿t,因而水质不断趋向恶化。1996年超Ⅴ类的水质断面占监测断面数的58.4%,有些河段如沁河的武陟,化学耗氧量年均值达1750

mg/l,极值达3540mg/l;惠济河夏楼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年均值317.4 mg/l,极值达1146

mg/l。虽然每年治理污染也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但是要求的标准还是不高,如对工矿企业污水的排放只要求达到该行业的排放标准,对城市综合污水,并未定出要求,污水处理厂未能逐步建立,而除少数较大的河道平时有一定枯水迳流外,大部分中、小河流基本缺乏枯水迳流,甚至断流。因而河道稀释程度极弱或无稀释能力,个别河道或河段,由于采取一定的限排措施,如1996~1997年关闭了年产5千t以下的小纸厂,使当地的小河水质有所改善。从全省四个流域来看,污染的程度海河>淮河>黄河>长江。

水库的水质一般较河道水质稍好,主要由于水库位于山丘区,接纳污水较少,但是有些水库位于城市或大型工矿企业附近,接纳城市污水及工矿废水,如遇丰水年稍有好转,适逢枯水年则污染加重,驻马店市下游的宿鸭湖水库,市区污水经练江河排入库内,造成水质严重污染,长期不能得到改善,鹤壁市下游的汤河水库,主要接纳市区排污,而汤河水库库容不大,总库容6200万m3,兴利库容2250万m3,鹤壁市年排工业废水2520

万m3,可见水库已缺乏稀释能力。此外平顶山市附近的白龟山水库虽然目前水质属于Ⅱ类,但是潜在存在着热污染的威胁,因为附近姚孟火电厂以白龟山水库作为冷却池,库水温度不断增加,水温超过350C的天数1987年已达44天,最高水温达38.90C,已达有害鱼类生存的水温,同时水中兰藻的比重已达50%以上,而计划还有2×30万千瓦的机组要投产,如不采取措施,将使库水水温进一步升高,水库生态更趋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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