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技术培训与考核计划
(一)技术培训
1、省中心培训计划
省中心计划举办两期技术培训,分别为质量控制技术培训、新增大型仪器操作技术培训。省中心组织人员参加水利部、流域机构等举办的各类技术培训。
2、分中心培训要求
各分中心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本中心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对本中心人员的技术培训。
(二)考核计划
各实验室根据新增人员和新增项目,填报“岗位技术考核申请表” (见《河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管理制度汇编》中“水质监测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表1),于2月底和7月底前上报省中心,省中心组织人员参加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的岗位技术考核。
二、质量控制计划
质量控制计划包括样品采集质量控制计划、实验室内质量控制计划、比对实验、盲样抽检四部分内容。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比对实验和盲样抽检,各实验室按照下述要求制定和实施本中心的样品采集质量控制计划、实验室内质量控制计划,并随每月检测任务下达具体的质量控制任务和汇总分析当月的质量控制数据。
(一)样品采集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1、现场平行
每批水样采集不低于样品总数10%的现场平行样品,选取50%的检测项目进行监测,要求所有项目全年至少监测一次现场平行。
2、全程序空白
每批水样采集不低于样品总数5%的全程序空白样品,选取50%的检测项目进行监测,所有项目全年至少监测一次全程序空白。全程序空白样品的测定结果与实验室空白值比较,相对偏差应符合“空白实验值、平行双样、加标回收合格率合格范围表”(见《河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管理制度汇编》中“实验室质量控制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否则及时查找原因,必要时重新采集样品进行监测。
(二)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1、实验室内空白
实验室内空白值至少测定两次,两次平行测定的相对偏差不得大于50%,分析中绘制有空白实验值质量控制图的,应将所测空白值的均值点入图中进行控制,如果超过警戒线,应对检测过程进行分析,并重新检测所有样品。
2、室内平行
每批水样选取50%的检测项目进行不低于样品采集总数10%的室内平行测定,平行测定的相对偏差不得大于分析方法规定的相对偏差的两倍,分析方法没有规定相对偏差时,可按照 “空白实验值、平行双样、加标回收合格率合格范围表”( 见《河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管理制度汇编》中“实验室质量控制实施细则”)进行控制。
3、加标回收
每批水样至少选取30%的检测项目进行不低于样品采集总数10%的加标回收测定,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总硬度、挥发酚、六价铬、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氮、总磷、铜、铅、锌、镉、铁、锰、砷、汞项目全年至少测定一次加标回收。
4、标准样品控制
每批水样至少选取20%的检测项目进行标准样品控制,每个项目全年至少采取一次标准样品控制。
(三)比对实验
中心计划实施全省范围内的实验室比对试验,分中心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由省中心汇总和评价比对实验结果,并通知分中心。
(四)盲样考核
中心计划不定期对各实验室进行盲样考核,具体考核项目和考核方式在考核前三天通知。
三、仪器设备运行管理
各实验室应编制年度仪器设备运行管理计划,认真开展仪器设备送检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和使用处于受控状态并现行有效。2014年中心计划购置流动注射分析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离子色谱、电位滴定仪、化学需氧量风冷装置、超声波清洗仪、气相前处理装置、生态监测仪等,各实验室要做好新增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尽快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