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全部栏目
  • 全部栏目
  • 水文要闻
  • 工作动态
  • 行业信息
  • 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
  • 政策法规
  • 规范标准
  • 通知公告
  • 水资源监测
  • 水环境监测
  • 水情信息
  • 专题专栏
您现在: 首页 » 专题专栏 » 当前聚焦 » 党史学习教育 » 活动简报 » 正文
党史学习教育【第2期】
发布时间: 2021-05-10 10:35:06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32

省水文水资源局积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

在全省水文系统走深走实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水文水资源局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层层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上务求实效,在“悟”上入脑入心,在“干”上担当作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在全省水文系统走深走实。

3月底,省水文水资源局党委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学习任务,对全省水文系统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全系统各级党组织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全方位覆盖深入学。省水文局党委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坚持以集体学习研讨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充分发挥领学、领悟、领干的“头雁效应”,在学习广度、思考深度、行动速度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省水文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水文局党委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史纪录片、聆听网络直播授课,制作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展板,召开理论中心组研讨会议,并及时为全省水文系统党员购置下发学习书籍1100余册;举办全省水文系统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党史学习教育座谈交流会,进一步增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增强年轻干部学史热情;运用“河南水文”微信公众号、河南水文信息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党史学习教育浓厚氛围。全系统各级党组织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党建、带团建观看红色影片、聆听专题讲座等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焦作局团支部开展“弘扬五四精神学习时代楷模”主题活动,三门峡局召开青年职工党史学习教育座谈会,起到坚定青年人理想信念和增强年轻人政治定力的良好效果。

红色资源现场学。省水文局党委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郑州市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 继承优良传统”主题党日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参观中原英烈纪念馆,观看珍贵的革命文物、史料,了解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组织省局机关及各勘测局党员干部代表参观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学习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波澜壮阔的光辉历史,追忆峥嵘岁月,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各勘测局也纷纷开展烈士陵园祭英烈、红色基地寻初心、参观红色主题美术展等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活动。通过实地学习、互动体验、聆听讲解、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的历史更深刻的理解认同和用实际行动传承红色基因、感悟初心使命的决心。

学习实践结合学。全省水文系统上下同欲,坚持汛前准备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两不误、两促进。省水文局党建工作第二联络组5家成员单位在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何家冲学院联合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党务干部通过接受深刻的党史、党规党纪教育,初心使命更加明确,理想信念更加坚定;鹤壁局组织党员干部上街道、进社区、下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慰问帮扶、困难救助等活动,营造“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浓厚氛围;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战略进一步实施,安阳局党支部来到殷都区伦掌镇李家村组织开展“学党史”文明实践主题宣讲活动,以《铭记党史、继往开来》为题进行精彩宣讲,起到了增强当地党员对党的认识、进一步坚定矢志不移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的良好效果;信阳局携手新县宏桥小学开展庆祝建党一百年主题诵读活动,精心准备诵读节目《守护江河保安澜》,讲好党的故事,讲好水文故事,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潜移默化滋养孩子们的心灵;濮阳局制作MV《平凡的坚守》发表在“学习强国”河南学习平台,进一步弘扬“求实、团结、进取、奉献”的水文行业精神;济源局、信阳局、郑州局等单位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清洁环境卫生,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助力文明风尚。

下一步,省水文局党委将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党史学习教育和做好重点工作相结合,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工作实绩上;将继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让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扎扎实实党史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推动我省水文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本文相关信息
本文暂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河南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     电话:0371-65571718     邮编:450003

豫ICP备150133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