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全部栏目
  • 全部栏目
  • 水文要闻
  • 工作动态
  • 行业信息
  • 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
  • 政策法规
  • 规范标准
  • 通知公告
  • 水资源监测
  • 水环境监测
  • 水情信息
  • 专题专栏
您现在: 首页 » 水文文化 » 精神文明 » 文明百科 » 正文
水文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3-05-06 08:05:47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15

    一、网络机房管理办法

    为保证网络机房各种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和工作环境,作如下管理规定:

    1.工作人员要爱护机房内设备,保持机房和设备清洁,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坏。每天(含节假日)8时和17时,对服务器、存储器、交换机、防火墙、门窗、空调、UPS不间断电源和消防等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2.防火墙设备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防火墙等安全设备的作用,根据网络安全变化形势及时调整访问规则设置。

    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其他人员不得自行进入机房,不得使用、移动、调换、调整设备配置。其他单位(公司)人员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进入机房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相关管理人员在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否则需承担相关责任。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机房配备有气体消防设备,禁止在机房吸烟、进食、饮水。机房是火灾重点防范场所,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切断电源,触动消防开关进行灭火。

    5.机房钥匙由主管处室指定人员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未经领导批准,钥匙不能随意复制配备。

    6.各处室可根据业务需要在机房部署服务器等网络设备,并负责本处室设备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

    7.服务器管理员口令由主管该服务器的管理人员掌握并妥善保管,不得外泄,确保口令强壮并定期更换。管理人员同时负责服务器安全策略设置,及时打补丁,密切关注服务器运行状况,按备份策略做好数据备份,防范黑客和病毒攻击。

    二、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数据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1.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为与互联网逻辑隔离的非涉密计算机网络,禁止将涉密计算机、涉密打印机接入非涉密计算机网络,禁止将涉密存储设备接入非涉密计算机。

    2.禁止将涉密文件存放到非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禁止通过非涉密计算机网络传输涉密文件,禁止将涉密文件发布到互联网网站。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由指定专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妥善保管。

    3.涉密计算机、打印机、存储介质的维修和销毁,要经领导批准,到国家保密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和销毁,并有保密人员在场。

    三、河南水文互联网网站群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互联网网站群(简称网站群)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其安全、可靠地运行,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稳定的信息服务,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水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网站群的宗旨是 “宣传水文,信息服务,政务公开,资源共享,规范运作,辅助管理”。

    2.设立网站群领导小组,负责网站群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宏观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网站群信息管理工作办公室(简称信息办),信息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省水文水资源局互联网网站群的具体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

    3.各勘测局必须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水文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明确相应部门和人员负责网站的日常工作(包括上网内容的收集、整理、审查、更新和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并确定专人负责与省水文水资源局信息办的联系。

    4.网站管理维护人员要妥善保管管理账号和口令,不得泄露,确保口令强壮并定期更换。

    5.信息发布必须坚持“统一规范、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不得包含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不得涉及国家涉密信息,不得有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6.网站的运行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网站的安全和保护措施,定期备份数据,建立系统恢复后备方案。做好防病毒、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本文相关信息
本文暂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河南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     电话:0371-65571718     邮编:450003

豫ICP备150133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