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测局党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处室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厅直属机关党委要求,“七一”期间各级党组织要集中讲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课主题
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内容要求,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讲党课,重点讲党章常规的主要内容,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解读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合格”,大力弘扬“求实、团结、奉献、进取”的水文行业精神,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时间安排
各党组织负责人要在7月1日前后,在支部范围内或到基层党组织为党员干部讲党课;班子成员要到所在支部或基层党建联系点讲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7月20号前完成讲党课。
三、有关要求
1.精心准备党课内容。讲课前,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热点,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精心谋划党课内容,有针对性地撰写党课讲稿。讲稿要充分体现政治性,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要求阐明观点、分析问题,做到讲政治、讲原则,立场鲜明;要充分体现指导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为党员解疑释惑;要充分体现生动性,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避免照本宣科,力戒空洞说教,严禁抄袭网上下载。
2.灵活安排党课形式。坚持因地制宜,灵活授课的原则,根据党员工作性质、数量、场地等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讲座式授课的形式,也可利用本地区党性教育基地、反腐倡廉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等开展体验式授课。对于流动党员较多的党组织,可以通过网络新媒体开展远程授课。
3.切实加强党课督导。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查指导,对各总支、支部讲党课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确保党课质量。
4.及时上报党课资料。各党组织要在专题党课结束后3日内,将党课讲稿和有关情况报告(电子版)报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史秀霞 电话:037165571712
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