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有效开展,根据省委、厅党组部署要求和省局党委实施方案,现将8-9月份重点工作明确如下,请各党总支(支部)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强化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
1、不断强化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分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收看系列电视剧《将改革进行到底》,认真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可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座谈交流、观看事迹报告会等方式,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学实学、入心入脑。
2、结合实际真查实改。要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党性体检”。党总支(支部)要突出“三查三改”“五查五促”,党员突出“四查三改”,认真搞好对照检查,建立完善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并针对单位(部门)实际,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持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办实事”,以解决突出问题的新变化切实彰显学习教育的新成效。
3、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认真落实省局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六个一”要求:制定一份年度自学计划,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建立一个基层单位学习教育联系点,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学习教育情况汇报,每年参加不少于一次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牵头解决学习教育中的一批突出问题。
4、严格落实党内组织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省局党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认真组织、真抓实做、有力推进;对照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逐项对照、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按照党支部生活记录明细,规范运行、坚持经常、如实记录。省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和联系点领导拟在8月底、9月初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党小组每季度、党支部每半年是否考察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每季度是否进行考察鉴定,并填写考察记录;(2)“三会一课”是否按规定要求抓好落实、记录规范;(3)支委会每半年或一个工作阶段,是否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领导班子和成员是否履行主体责任,每半年听取一次主体责任、党建工作汇报,落实好“一岗双责”;(5)党总支(支部)每半年是否对党建工作进行调研,分析党建形势,有针对性解决存在问题。(6)“党建制度落实年”深入开展和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情况。各总支(支部)要制定好下半年“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5、推进“互联网+”建设。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完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搭建“互联网+党建”、党员网上学堂、微信互动交流平台,着力解决好机关党建与基层测站党建统筹难、一线测站学习难、党建活动开展难等问题。
6、认真抓好专题教育。按照省局党委印发的《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宣传动员、剖析整改、完善制度、监督检查等环节相关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四个不放过”,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按照水利厅党组关于落实《全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自查制度制定、检查制度执行、修订完善制度等关键环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严肃执纪问责。
7、切实搞好专项督查。按照厅党组《关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党员测评等形式,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各单位先行自查自纠,做好相关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各级党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厅党组、省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情况;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特色亮点情况;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级党组织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8、突出特色开展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分门别类、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注重水文特征、特色,突出亮点、特点。创新载体,开展“我是党员”“践行先锋标准,岗位建功立业”等活动;进一步落实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要求;继续开展党员“三亮三比三评”,引导党员立足岗位“看齐创优当先锋”;各示范点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真正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上下功夫、在严格教育管理上下功夫、在切实发挥“两个作用”上下功夫。
9、加大宣教和选树典型力度。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手段推进党员学习教育,开发制作形象直观、丰富多样的学习内容,引导组织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积极发现、挖掘、选树、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经验,营造见贤思齐、向善向上的良好氛围。各基层党组织每月至少上报信息2篇,每年主流媒体刊发文章不少于2篇。